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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驰名:从不同译名到国际合作

2021-06-19张纯

民主与法制 2021年8期
关键词:律所英文名事务所

本社记者 张纯

>>高特兄弟成为第一家获得司法部批准在华设立办事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彼时,作为主导高特兄弟在北京业务拓展的陶景洲律师(右四),可以说是他成就了高特兄弟的001号。 作者供图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改革开放以来,诸多的舶来品踏入世界的东方,在古老又年轻的中国大地上扎根落户。可口可乐、麦当劳、肯德基、松下电器、宝洁等,外资品牌可谓家喻户晓,尽人皆知。但是你知道第一家进入中国的外资律师事务所是哪家吗?

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一些外所“先驱者”开始探索、进军中国法律服务市场,这块“大蛋糕”充满了吸引力、诱惑力,拥有着无限的商机,孕育着无数可能。而随着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律师事务所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广度和深度,走向世界,融入全球,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交流合作。

在国际化的进程中,律所如何取名,则为一道道不大不小的题目,摆在眼前。让我们以小见大,聊聊“洋”律所的中文名,再说说本土律所的英文名,看看这其中,讲述了哪些故事,做出了多少文章?

漂“洋”过海以别样身份来华峰回路转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洋”律师就已在中国悄然登场。只不过,当时中国还关闭着律师服务市场,境外律师事务所难以公开露面,于是,一些外所想方设法通过设立外贸咨询机构,小心翼翼地进入中国市场,在北京或上海开设分支机构以提供法律服务。这其中,包括美国的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Coudert Brothers LLP)(以下简称“高特兄弟”)、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Baker &McKenzie)、宝维斯律师事务所(Paul,Weiss, Rifkind, Wharton & Garrison LLP)和一些英国律师事务所。

对此,现在专职做国际仲裁员的陶景洲律师在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说,他清楚地记得,1991年9月,他开始负责高特兄弟北京办公室的筹建工作。而他当时的公开头衔,是美国约翰逊·西斯金保险公司驻华首席代表。

1992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司法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的暂行规定》。高特兄弟成为第一家获得司法部批准在华设立办事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执照上是令他们引以为荣的001号。

彼时,作为主导高特兄弟在北京业务拓展的陶景洲,可以说是他成就了高特兄弟的001号,功不可没。作为一名亲历者,记者眼前的这位神似香港明星的律师,在业界创造了许多不俗业绩,一度被称为“跨国生意的幕后人”“中国反倾销第一人”。

他告诉记者,当年,在踊跃的申请者中,首批12个境外律师事务所获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其中只有4家是欧美所,除了高特兄弟,还有英国的路卫德邻律师事务所(Lovell White Durrant LLP)、邓何贝王国际法律事务所(Denton Hall Burgin & Warrens International LLP),法国的欧洲阿达姆斯联合律师事务所(Adamas Avocats Associés)。其余的都是香港律所,当时香港尚未回归,香港律师事务所和外国律师事务所一并被视作境外所。

从引进外国技术和资金到请“洋”律师进入国门,从借鉴西方法律制度到开放律师服务市场,东方巨人敞开愈加博大的胸怀。2020年,司法部相关文件显示,共有185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和56家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其中,在华设立代表机构的多为欧美律所,占比近60%。

一串串英文字符,敲开了中国的大门。而更有意思的是,这些“洋”律所,因为来到了中国,而入乡随俗,当仁不让地拥有了中文名字。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从浩如烟海、包罗万象的名字中可以略知一二。而外国律所从1992年开始进入中国时,难免有些懵懂稚嫩。到现在,中国越来越开放,国际地位越来越重要。随着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步伐日益加深、加快、加大,不断地有外国所进入中国市场。那么,这些外国所的名字又蕴含了哪些故事,展示了怎么样的内涵?

“洋”名立万以人名命名律所开门见山

中国人特别重视名字,从古至今,概莫能外。乃至形成了一种文化、一门学问,甚至取名成为一种高薪职业。当然,律师事务所起一个好名字也在情理之中,比如红圈所八大律所的名字——金杜、君合、竞天公诚等等,每一个都饱含有深意,读起来又朗朗上口,和谐悦耳。

然而,国际律所取名十分“简单粗暴”。陶景洲律师一语中的,入木三分:“绝大部分的国际律所都是以合伙人姓名命名的。”初听时,记者还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暗自思忖:“真的吗?”

事实是最好的回答。外资所在中国设立代表处主要以英美国家为主,因此记者找到了美国法律业界最有影响力的“律所排名榜单”之一——“Vault”,看到了最新出炉的2021年律所排名,并将该表对比司法部于2020年11月公布的185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

在美国排名前十并在中国设立办事处的分别是:世达律师事务所(Skadden, Arps, Slate, Meagher& Flom LLP and Affiliates)、苏利文·克伦威尔律师事务所(Sullivan &Cromwell LLP)、瑞生律师事务所(Latham & Watkins LLP)、凯易国际律师事务所(Kirkland & Ellis)、达维律师事务所(Davis Polk & Wardwell LLP)、吉布森律师事务所(Gibson,Dunn & Crutcher LLP)、宝维斯律师事务所(Paul, Weiss, Rifkind,Wharton & Garrison LLP),这些国际律所的英文名全部冠以合伙人姓名,无一例外。

不过,凡事无绝对。记者在一位90后律师的英文简历中捕捉到了“例外”。他的简历中写道:2016年实习于美国德同律师事务所(Dentons US LLP),2018年在英国欧华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DLA Piper)工作。记者问他,为什么这两家欧美律所的英文名不是合伙人的名字呢?这其中有何深意?

这位90后律师名叫刘一尘,在美国取得法律硕士和博士学位,拥有多家知名国际所实习和工作经历。“实际上,德同律师事务所是多家律所合并的产物。它诞生于2013年,是加拿大Fraser Milner Casgrain LLP、法国Salans和英国SNR Denton三家律师事务所合并后形成。”刘一尘介绍,“在我2016年实习那段时间,德同所再度与McKenna Long &Aldridge LLP 合并。像‘德同’这种用一个单词做一个律所的名字比较少见,简约明快。经过此类合并后再以创始人的名字命名的话,那就过于冗长了。”

而英国欧华律师事务所(DLA Piper)的英文名看似简单,实际上也是跟合伙人的名字息息相关。刘一尘律师介绍,维基百科显示,DLA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三家英国公司Dibb Lupton Broomhead、Alsop Stevens和Wilkinson Kimbers合并的结果。2005年1月,DLA LLP与两家美国律所Gray Cary Ware & Freidenrich LLP和Piper Rudnick LLP通过一次史无前例的合并,最终成为DLA Piper。

值得一提的是,欧华律师事务所(DLA Piper)的中文名称也颇有意味。作为前欧华香港办公室的律师,刘一尘介绍说,“DLA Piper作为一家英国所,在与美国所合并之前是没有美国办公室的,该所的业务集中在欧亚大陆。尽管在亚洲有很多家办公室,但他们没有取名为‘欧亚’,而是大号‘欧华’。由此可见两点,第一比较明白中国的文化,第二很看好在中国市场的发展。”

实际上,并非所有的“洋”律所都有欧华律师事务所这般中国文化的功底,而大多欧美律所的英文名,似乎依然没有什么“奥秘”。

不难看出,欧美律所的英文名均以合伙人名字命名,而极个别例外,原因无他:“经过不断的合并,合伙人众多,太长放不下了而已!”

>>美国律所排名榜单——“Vault”2021年年度前五十名律所驻华代表机构情况。 张纯制图

中为“洋”用以中文命名外所千姿百态

那么,进入中国的“洋”律所,中文名翻译、展现的如何呢?

翻译的原则,最经典的莫过于严复提出的三字“信、达、雅”,即忠于原文、语言流畅、表达优美。但是,在国际律所的名字翻译上,要遵守的标准就可能就不完全是“忠于原文”了。否则,达维律师事务所(Davis Polk & Wardwell LLP)就要翻译为“戴维斯·波尔卡·沃德韦尔律师事务所”,众达律师事务所(Jones Day)可能就要翻译为“琼斯的一天”了。而被律界赞叹翻译得脑洞大开、才情横溢的英国鸿鹄律师事务所(Bird & Bird),则被直译为“两只鸟的律师事务所”了。

当然也有律所名直译的,让刘一尘印象深刻的、翻译得颇为拗口的律所为数不少。比如2021年Vault排名第四的律所Sullivan & Cromwell LLP中文名直译为美国苏利文·克伦威尔律师事务所、Shearman & Sterling中文译名为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Covington &Burling LLP中文名为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以及最开始进入中国的一批律所,例如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BAKER & McKENZIE BEIJING),这些名字虽然不太“信、达”,但还可以勉强读得通顺。

而威尔逊·桑西尼·古奇·罗沙迪律师事务所(Wilson Sonsini Goodrich& Rosati)、贝纳诗·福瑞兰德·可普兰·安若诺夫律师事务所(BENESCH FRIEDLANDER COPLAN &ARONOFF LLP ),则令人多少有些头大了。这些律所考虑的或许是对创始人、重要合伙人予以尊重,或许是对自己的品牌进入中国市场也足够自信,故而没有进行适当的“汉化”。

相比较“直译”,还是有相当多的国际律所在进入中国时,选择了译作对中国人比较友好,而又易读易记的名字。例如,法国的励法律师事务所(LEFEVRE PELLETIER &ASSOCIES),美国的明康律师事务所(MILLER CANFIELD PADDOCK &STONE P.L.C.)、高博金律师事务所(KOBRE & KIM LLP)、瑞生律师事务所(LATHAM & WATKINS LL),英国的英士律师事务所(INCE & CO LLP),意大利的凯明迪律师事务所(CHIOMENTI STUDIO LEGALE)……这些所名读起来与英文名字颇为相似,但又采用了一些常用的汉字。

同时,记者从在华设立办事处的外国律所名单中发现,中文中一些意蕴丰富的字备受外国律所喜爱,例如达、德、盛、威、美、高、凯等,就几乎经常扎堆儿出现。

在华设立办事处的185家律所中,其中有26家的名字包含“德”字,例如澳大利亚的铭德律师事务所(MINTER ELLISON LAWYERS )、法国的德尚律师事务所(DS LAW FIRM ),美国的德汇律师事务所(DORSEY &WHITNEY LLP)、德杰律师事务所(DECHERT LLP )、德普律师事务所(DEBEVOISE & PLIMPTON LLP)、德信律师事务所(REDRIKSON &BYRON P.A.)……

此外,带有“达”字的知名律所也不在少数,共有13家律所。例如德国的百达律师事务所(BEITEN BURKHARDT),荷兰的浩达律师事务所(HOLTHUIS INTERNATIONAL LAWYERS ),美国的达维律师事务所(DAVIS POLK & WARDWELL LLP)、世达律师事务所(SKADDEN,ARPS,SLATE,MEAGHER & FLOM LLP)、众达律师事务所(JONES DAY)、达观律师事务所(Williams &Connolly LLP ),英国的年力达律师事务所(LINKLATERS LLP BEIJING)、司力达律师事务所(SLAUGHTER AND MAY)等等。

刘一尘律师还为记者列举了一些颇具特色的律所所名。

“非常接地气”的所名有:美国的富而德律师事务所(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 LLP)、美富律师事务所(MORRISON &FOERSTER LLP)、世强律师事务所(STEPTOE & JOHNSON LLP)、普盈律师事务所(PILLSBURY WINTHROP SHAW PITTMAN LL)、盛智律师事务所(SHEPPARD MULLIN RICHTER& HAMPTON LLP)……

“高大上”的所名也不少见,例如:昆鹰律师事务所(QUINN EMANUEL URQUHART &SULLIVAN LLP )、高伟绅律师事务所(CLIFFORD CHANCE LLP BEIJING)、欧华律师事务所(DLA PIPER LLP )、凯拓国际律师事务所(KILPATRICK TOWNSEND &STOCKTON LLP)……

“富有诗意”所名也为数不少:美国宝维斯律师事务所(Paul, Weiss,Rifkind, Wharton & Garrison LL)、佳利律师事务所(CLEARY GOTTLIEB STEEN &HAMILTON LLP)、年利达律师事务所(LINKLATERS LLP BEIJING)、鸿鹄律师事务所(BIRD &BIRD LAW FIRM)、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ALLEN & OVERY LLP)……

外国律所取名字大都“简单粗暴”,当他们遇到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时,名字也成了一大亮点。要说最值得赞叹的就是鸿鹄律师事务所:鸿鹄之志,燕雀安知!雄心壮志,溢于言表。

那么,这些“洋”律所取中文名存在哪些现象?刘一尘律师凭借着留学历程和多家外所实习和工作的经验做了总结。首先,就是上文提到的纯音译,也就是英文直译过来这种简单明了的翻译。

纯音译中主要分为三种。一是对每一个所名的英文单词的翻译例如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BAKER& McKENZIE)。二是从中挑选一个单词进行直译,例如达维律师事务所(Davis Polk & Wardwell LLP)、吉布森律师事务所(GIBSON, DUNN& CRUTCHER LLP),就是分别对首个单词“Davis”“GIBSON”进行直译。三是对所名的每个英文首字母进行翻译,例如凯赫律师事务所(KELLER& HECKMAN LLP)、普衡律师事务所(PAUL HASTINGS LLP),分别对“k和h”“p和h”进行音译。

此外,刘一尘律师提到,有一种现象是中文与英文名称看似毫无关系的存在。“懂英文的人会觉得莫名其妙。但是看似毫无关联,中文名给人的感觉却比较高端。”比如,盛信律师事务所(Simpson Thacher & Bartlett LLP)、翰宇国际律师事务所(SQUIRE PATTON BOGGS LLP)、德信律师事务所(FREDRIKSON & BYRON P.A.)。在记者看来,这些律所善于立足中国的角度,不求“音似”,但求“神同”。

与此同时,还有一种翻译的现象,可以解读为读音上的关联。刘一尘律师以他曾经实习过的律所——美国长盛律师事务所(TROUTMAN & SANDERS LLP)举例:“长盛读起来多美啊!但是看似跟英文名并无关联。但是你看‘TROUTMAN & SANDERS’,是不是与‘威氏拼音’有些关联?”实际上,曾经北京译为Peking、南京译为Nanking,以及作为地名的清华园拼写为Tsing hua,也正是以威妥玛拼音为基础加上晚清的西方惯用音形成的。

外国律所取名字大都“简单粗暴”,当他们遇到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时,名字也成了一大亮点。要说最值得赞叹的就是鸿鹄律师事务所:鸿鹄之志,燕雀安知!雄心壮志,溢于言表。而有的“洋”律所也因为名字栽了跟头,例如属于英国魔圈(Magic Circle)所的著名律师事务所利达所(LINKLATERS LLP),当年担任保荐人为策划领汇上市因某些原因被大幅拖延,后业界检讨总结时,发觉主因竟是“该行名字不祥”:领汇英文名为The Link,而年利达律师事务所英文名亦可译作领汇延期(Link-Later),成为事件的主因。也正是应了中国古话“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当然,这只是一种趣闻轶事,笑谈而已。

总而言之,这些律所在翻译名称时如何考虑不得而知,但除了采取简易的谐音以外,大多数则遵循上述总结的一些关于意蕴的规律。

名“洋”四海以联营为名话发展方兴未艾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贸往来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开拓市场,同时,跨境法律纠纷也时有发生。

不仅外国律所“走进来”,近年来,中国律所积极适应全球化发展步伐,做大做强自身的同时,通过在海外设立分所,与海外知名律所合作等方式“走出去”,推进律所国际化发展,有效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

那么,在国际化的进程中,这些中国律所的英文名又有何规律?记者在法律评级机构 American Lawyer 最新发布的亚太地区规模最大的50家律所的排名上发现,里面有一半以上是中国律所。这些中国律所的名字有按传统方法拼音加后缀的,有对律所名进行音译的,有按律所名的含义进行意译的,还有不知道采取什么玄学方法而取出来的名字。

大部分的国内律所,直接将拼音作为英文名,这种情况上至红圈所、下至中小所,非常普遍。比如,中伦律师事务所(Zhong Lun Law Firm)、方达律师事务所(Fangda Partners)、盈科律师事务所(Yingke)、隆安律师事务所(Long An Law Firm)等。

也有音译不按套路出牌的,比如京师律师事务所(Jingsh Law Firm)、泰和泰律师事务所(Tahota Law Firm)。对此,吕立山告诉记者:“现在越来越多的律所的英文名与中文名并无关联了。”比如他所在的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的英文名称为“Chance Bridge Partners ”。

吕立山律师已经在中国工作近30年,先后就职于美国、英国和中国顶级律师事务所,是首批从大型国际律师事务所转为中国领先律所的资深外籍律师之一。他在担任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现为霍金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的管理合伙人期间,与全国律协合作办了十几次培训班,数千名律师与企业法律顾问从中受惠。2007年,吕立山领导创立了中世律所联盟(SGLA)并担任该联盟的首任主席。过去十年,吕立山律师在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国际法律顾问;2021年2月,他正式加入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

除了音译,还有不少律所用意译的方式起英文名。比如,环球律师事务所(Global Law Office)、协力律师事务所(Co-Effort Law Firm LLP),植德律师事务所英文名是“Merits Tree”。Merits 是美德的意思,Merits Tree意为“种下美德之树”,意义非凡,值得称道。

另外,少数律所的英文名,说不上字面意思的直译,但也属于意译的范畴。比如国浩律师事务所(Grandall Law Firm)。作为一家北上深三地发起合并的律所,国浩从建所之初就有辐射全国、做国内顶级律所的“野心”。因此,该所英文名中grand有壮丽、宏大的意思,all则代表全体、全部。值得一提的是,同样由三家律所合并而成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Allbright),而英文名“Allbright”,则取“前程似锦”之意,更是妙不可言。

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Boss& Young Attorneys-at-Law)可能是国内中文名最长的律师事务所,它的英文名却只有两个单词:Boss&Young。在该所合并前,邦信阳是精通于涉外非诉业务的一家老牌律所,因此英文名取得比较国际化,使用音译的方式,叫 Boss& Young。后来合并后该所沿用此名。与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不同的是,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East & Concord Partners)的英文名则是合并的——由天达律所(East Associates Law Firm)与共和律所(Concord & Partners)合并而得。

在形形色色的律所起英文名的故事中,最有意思的可能要数金杜律师事务所(King & Wood Mallesons)了。这也是刘一尘律师第一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他告诉记者,业界盛传,金杜的起名是研究了五行八卦的。

故事是这样的。金杜在建立之初,打算走国际化路线,就起了一个非常洋气的英文名:King & Wood——中文翻译为金&木。金杜在设计 logo 时,添加了红色与蓝色的元素。红色代表火,蓝色代表水,加上名字中的金木土(金杜),五行齐全,完美无缺。

>>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高级国际顾问吕立山 张纯摄

再后来,金杜与澳大利亚万盛国际律师事务所联合,因而调整了英文名为King & Wood Mallesons,但保留了中文名称。

实际上,外国律师对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英文名字也是颇为称赞的。吕立山告诉记者:“King&Wood这个名字外国人很容易记住,也非常好读。其实十年前,大部分外国律师只知道中国有金杜和君合两家律所。但是‘junhe’(君合)的拼音外国人是念不出来的。记得当时君合在纽约的一名高级合伙人向外国人介绍‘Junhe’,大家都发不出来正确的读音。”

对此,刘一尘也感同身受,他对记者讲了一件趣事。当时他在金杜实习时,有位外国朋友问他认不认识Mr.king(金先生)。由此可见,金杜的英文所名充分考虑和尊重了西方的文化,这也吻合了金杜所走国际化的初衷。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律所紧跟全球化发展步伐,在国际化发展的道路上铿锵前行,或在海外设立分所,或与海外知名律所合作甚至合并开展业务等,推动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与国际接轨,在做大做强自身的同时,也有效促进了整个法律服务行业能力水平的提升。

2019年,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与美国世凯瑞律师事务所(CKR Law)合作在美国成立一家新的律所“YKR Law”的事件在律师界引起广泛关注。这不禁让人联想起2015年大成律所跨出的那一步。那一年,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与全球十大律所之一的Dentons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署合并协议,从此收入挤进全球前十,规模排名全球第一,律所发展如虎添翼。

对此,大成律师事务所顾问委员会主席王隽律师——这位大成国际化进程中的重要参与者和见证人对记者介绍,与Dentons合并就相当于“结婚”。从名字可略见一斑,Dentons同意放弃其“德同”的中文名称,大成则同意放弃其英文名称(Dacheng),只是在联盟的法定名称中仍使用英文来表达大成的名称。在世界各地使用的紫色“全球logo”中,大成的中文名称作为开头,接排的就是Dentons的英文名称。

>>2015年,大成律师事务所与Dentons律师事务所联盟签约仪式。 资料图

值得一提的是,中外律所的合作有了新的形式。2015年,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Baker & Mckenzie)从中国监管部门手中得到了其梦寐以求的“001号”执照。该执照确认了该律所将成为首家获准在上海自贸区设立联营办公室的外国律师事务所,与之联营的中国律所是奋迅律师事务所(FenXun Partners)。目前,已有7家外所驻华代表处获批在上海自贸区与内所进行了联营,包括(英国)夏礼文律师事务所(HOLMAN FENWICK & WILLAN LLP )与瀛泰律师事务所,(澳大利亚)亚司特律师事务所(ASHURST AUSTRALIA)和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等等。

2020年3月27日,德和衡简家骢永本金月(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这是深圳首家粤港澳三地联营的律师事务所,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香港简家骢律师行、澳门梁永本李金月律师事务所共同出资设立,办公室设在深圳前海,将专门提供跨境法律服务。而如果这家律所的名字不使用简称,将打破中国律所名字的最长纪录。此外,在吕立山看来,互派法律顾问和联营合作的机制,为提供“一站式”跨法域法律服务创造了良好条件。

行文至此,读者可以发现,外国律所和中国律所对于起名字,风格迥异、各有千秋,能从中看到文化的差异。研究律所的名字,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也展现了律所的个性。另一方面,律所的名称里,其实也蕴含了不同时期律所发展和变迁的历史。

中国律师行业已经蓬勃发展了近半个世纪,从一开始的筚路蓝缕、各种形式的尝试和探索,到如今发展成熟、壮大,逐渐规范化、秩序化。在此过程中,国内外的律所共同竞争、共同合作,国内律所英文名也从一开始的乱花迷眼,慢慢走向规范。同时,走出国门的大律所们,也开始在英文名上和国际逐步接轨。

俗话说,窥一斑而知全豹。人们从律所名称的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会有所体会。这其中,或许饱含更大的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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