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尚的悲哀
2021-06-16翟传海
散文选刊·下半月 2021年6期
翟传海

一
司马光,字君实,祖籍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 年),出生于光州光山(河南信阳光山)。是时,其父司马池任光山县令,所以给他起名“光”。
司马光年少时勤奋好学,聪明过人,“砸缸救友”震动京洛;二十岁参加会试,一举高中进士甲科;初任华州(今陕西华县)判官,后改任苏州判官、江西丰城县代知县等;庆历六年(1046 年),调任国家法院判官(大理评事)、朝廷大学讲师(国子直讲)等;至和元年(1054 年),离开志趣相投的王安石、包拯等人,派驻山东郓州、山西并州任通判,负责全州官吏考察;嘉祐三年(1058年),迁京都行政、司法署高级秘书(开封府推官);嘉祐六年(1061 年),掌记录皇帝言行(修起居注);不久充皇帝所发命令记录人(起居舍人),同时知谏院(负责朝廷纪律监察工作)。任职五年期间,先后向皇帝上奏疏170 余份。其中,多次上书仁宗解决继嗣问题,直到赵曙(太宗赵光义的重孙、濮王赵允让之子)被立为皇太子。
嘉祐八年(1063 年)三月,仁宗驾崩,赵曙即位是为英宗。因仁宗盼亲子,其长期被冷落,加之曹太后垂帘听政等,致使两宫矛盾加剧。司马光见状,连进《上皇太后疏》《上皇帝疏》,及《两宫疏》等17 封奏章,讲历史、摆利害,晓明大义,苦苦相劝,终使太后和英宗的矛盾趋于缓和。
治平二年(1065 年),任政研室研究员(龙图阁直学士),仍留任谏职。但因谏官作用得不到较好发挥,而失望三状请辞。英宗批准他免去谏职,仍为龙图阁直学士。
治平三年(1066 年),将《通志》(以《史记》为主,编成《周纪》5 卷,《秦纪》3 卷,共8卷)进呈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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