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公开举报引出的敲诈勒索案
2021-06-15韩茹雪景婷婷
南方人物周刊 2021年16期
韩茹雪 景婷婷

2018年1月,福建泰宁县焦溪村,廖彬水和女儿。图/受访者提供
公开举报竞争对手投标造假不久,举报人、福建民营企业家廖彬水接受了“补偿”,撤回相关异议,后被福建省泰宁县、三明市两级人民法院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并判刑。该案审理期间,被害人杨何杰多次在笔录和开庭中表示是自己主动、自愿给予廖彬水经济补偿。
事情追溯到2017年一个招投标项目,廖彬水所挂靠公司在投标中排名第二。廖彬水及合作伙伴发现第一名不符合招投标相关规范,向有关部门公开举报此事。如果举报成立,廖彬水一方按规定可顺位拿下该标。
好友杨何杰多次主动找到廖彬水方协商,表示“第一名”为自己挂靠的公司,希望撤回异议,并给予后者投标成本方面的经济补偿。廖彬水及合作伙伴最终撤回了举报,工程顺利完工后,他们却被判敲诈勒索罪。
在这起敲诈勒索案中,廖仕明(廖彬水合作伙伴)被认定为主犯,廖彬水为从犯。吊诡的是,同一检察院、同一检察员,曾当庭表示,对主犯廖仕明敲诈勒索的认定“部分事实不清、建议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却认同了本案中的从犯廖彬水构成敲诈勒索罪。
据相关知情人士透露,本案在当地司法系统内部存在争议,泰宁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曾为此开联席会,公安机关、法院表示廖仕明、廖彬水等人构成犯罪,检察院不认同。案卷资料显示,泰宁县检察院曾拒绝批捕,廖彬水等人取保候审一段时间后,检察院才批捕,再次羁押后者。……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