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供给主体角色定位及财政责任边界
2021-06-15李长远张会萍
当代经济管理 2021年2期
关键词:角色定位
李长远 张会萍



[摘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产品属性的多样性,决定了多元主体合作供给服务是其必然路径。明晰政府提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财政责任边界,需要厘清政府、市场、社会的边界,处理好三者的互动关系。政府承担的财政责任依据服务对象的类型、服务的属性划分来确定。针对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福利性基本服务、低收入失能老人的非营利性基本服务、一般服务对象营利性非基本服务,政府分别承担完全、部分、适度补贴的责任。政府主要承担基本生活照料和基本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的财政责任,利用公办医养结合机构或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相关服务;社会组织和市场组织主要承担精神慰藉、权益保障与社会参与类服务的供给责任,政府给予适度的财政补贴、引导和支持。
[关键词]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产品属性;角色定位;财政责任
[中图分类号]中图分类号D669.6[文献标识码]A文献标志码[文章编号]1673-0461(2021)02-0065-08
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为了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已成为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方向、重要任务和抓手。政府提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目标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维护和恢复老年人健康生活所需的能力和功能,实现健康老龄化[1]。国家《“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等国家规划和文件均明确,要“建立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政府提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并为财政投入提供了制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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