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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在中央纪委的反腐岁月

2021-06-11曾勋

党员文摘 2021年6期

曾勋

1959年6月,朱德(前排中)在大连视察。廉政瞭望

作为中央纪委第一任书记,朱德对腐败的零容忍以及新的历史时期的反腐理念,影响至今。

老同志犯错要处分得更严

新中国成立伊始,随着全国性胜利的到来,有的干部滋生了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屡有发生。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共中央于1949年11月通过《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朱德担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任书记。

朱德当时已经60多岁了,军人雷厉风行的作风丝毫没有改变。他深知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的困难性。一上任,他立即主持召开会议,创建中央纪委的办事机构,制订工作细则,选调一批优秀干部从事纪检工作。在很短的时间内,中央及各地中央局、省、市、地委的纪委机构相继建立起来,开始受理违纪案件。

1951年11月,朱德亲自过问了一个违反党纪的老干部的问题。这个老干部在战争年代立过功、受过奖,时任某地方部门的领导职务。有一次,他来找朱德汇报工作,要求把他所领导的“局”升为“部”。这样,他就可以由“局长”升为“部长”了。

朱德察觉到他名利思想滋长,诚挚地告诫说:“你不要老想做大官,要时刻警惕和约束自己。要当心啊,弄不好会毁了自己的哟!”

然而,这个老干部没有及时约束自己,在歧路上越走越远。就在那次谈话以后,他又利用职权盖了一幢豪华的私人别墅,甚至动用国家外汇,从国外买来最新式的小轿车供自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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