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大数据“杀熟”又“杀富”
2021-06-10法人银昕
法人 2021年5期
关键词:用户
◎ 文 《法人》全媒体记者 银昕

CFP
“我和同事住在同一个小区,如果不考虑拼车,各自打车回家的话,他总能叫到比我便宜的车。”4月28日,接受采访的“码农”小李对《法人》记者说。
小李家住北京北五环外回龙观社区,工作在海淀区西北五环外后厂村。最近,他发觉被某打车平台“杀熟”了。让小李疑惑的是,他在该打车平台上的会员等级高于他的同事,但平台给他的同事派发的优惠券金额更大。
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将大数据杀熟写入了“差别对待”这一条里。该指南要求,平台不得基于大数据和算法,根据交易相对人的支付能力、消费偏好、使用习惯等,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或其他交易条件。
然而,一些平台认为,现行规定对大数据杀熟的表述还不够具体。某出行平台一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对非活跃用户发放抵扣金额更高的优惠券,给予更大的优惠激励,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运营手段。但在活跃用户看来,他们就是“被杀熟”了。
“究竟如何定义杀熟的边界,我们希望看到更多的细则。”上述人士说。
用户如何被困在算法里
小马是某商业银行一项目负责人,平日里经常与算法工程师打交道,对算法有一定了解。他告诉记者,大数据杀熟是平台追逐利益最大化的一件利器,虽然近年来才受到重视,其实已经存在了很久。从2014年起,各网络零售巨头都在打“千人千面”的概念,也就是针对每个用户定制个性化的推荐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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