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绿水青山筑法治屏障
2021-06-08方亚平徐明星
浙江人大 2021年3期
方亚平 徐明星



千岛湖是华东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长三角地区的“大水缸”。
“护一湖秀水,保一流生态”是淳安县人大常委会的职责与使命。为守好这道生态屏障,护好这口“大水缸”,淳安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码监督力度,探索跨区域联动监督,推动搭建多部门联合执法平台,凝聚多方力量为千岛湖筑起一道坚固的法治屏障。
监督推动,催生全省首家生态资源法庭
千岛湖是华东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2019年被省政府确定为特别生态功能区,2020年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千岛湖保护不断升级,各类环境与资源保护案件大幅上升。据淳安县人民法院统计,截至2020年底,3年共受理环资类案件452件,其中刑事案件147件,民事案件260件,行政案件(含行政非诉案件)45件。
这些年,淳安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走访调研、座谈交流、旁听庭审等,了解法院环资类案件的审判情况,并将环资类案件的审判工作作为每年听取法院工作报告的重点内容之一。
“作为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建设试点,淳安应该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庭,以提高服务保障生态文明的司法能力。”在2018年的一次调研座谈会上,杭州市人大代表甘志伟提出了设立环资法庭的建议。
“甘代表说得对,环境资源类案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审判理念、裁判标准、诉讼模式等方面都具有特殊性,对法官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平和环境科学知识素养要求很高,确实需要建立一个专门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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