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贪贿犯罪终身监禁适用下死缓虚置问题研究

2021-06-08杨青青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标准

杨青青

(东南大学 法学院,江苏 南京 211189)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针对贪贿犯罪设立的终身监禁制度,终身监禁被认为是死缓的特殊执行方式[1]。尽管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了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但仍旧没有明确死缓与终身监禁之间的适用界限,为此有必要对终身监禁适用后,对死缓适用的影响情况进行分析,反思其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二者的界限。

一、贪贿犯罪中死缓适用的实证研究

(一)贪贿犯罪终身监禁设置后死缓适用量变化分析

通过对普通死缓在终身监禁适用前后的适用量变化进行实证分析,在研究路径上,本文以北大法宝作为案件检索工具,以《刑(九)》生效时间为中间点,通过北大法宝分别检索“死刑”“贪污罪”以及“死刑”“受贿罪”,排除死刑立即执行、无关案件以及重复案件,进一步分析了2015年11月前后6年的贪贿犯罪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量(见图1)。数据显示:在2010年11月-2015年11月,贪贿犯罪被判死缓的有88例,而在2015年11月-2020年11月,适用《刑(九)》判决死缓的案件仅有2例,分别为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14137万,上海中远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傅亮贪贿5500万①参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沪刑终105号判决书。,为进一步全面检索,扩大检索范围,从网络媒体中检索适用《刑(九)》被判死缓的案件,增加1例[2],共3例。

图1 死缓案件适用量的年份变化图

(二)贪贿犯罪死缓与无期……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标准
2022 年3 月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
忠诚的标准
标准汇编
美还是丑?
你可能还在被不靠谱的对比度标准忽悠
一家之言:新标准将解决快递业“成长中的烦恼”
2015年9月新到标准清单
标准观察
标准观察
标准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