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分析
2021-06-07卿艳红肖伟龙
卿艳红 陈 亮 肖伟龙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水污染控制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 长沙 410004)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突出短板,也是当前全国生态环境系统面临的一项工作难题。目前,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整体较低,根据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的统计,截至2020年6月,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25.5%,远低于城市2018年年底的处理率(95.49%),也低于2020年年底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65%)、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理率(90%)[1]。随着我国农村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供水系统的日益完善,村民用水量持续上升,污水排放量和处理压力也持续上升。没有经过处理的生活污水随意排放,会导致沟渠、池塘的水质发黑变臭,蚊虫滋生,影响村民的居住环境,影响居民的身体健康[2]。
2019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9]756号),明确提出“县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近年来,湖南省相继出台《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湘办发〔2018〕24号)和《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湘农联〔2019〕106号)等文件,指导各市(州)、县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针对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现状,结合县域农村地区地形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和用排水状况,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积极探索符合该县域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规划目标,为该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际建设提出指导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