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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

2021-06-07王松迪

葡萄酒 2021年5期

商务部决定:自2021年3月28日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各公司反倾销税税率为116.2%ÿ 218.4%,实施期限为5年。为避免双重征税,决定不征收反补贴税。

MOFCOM has decided to impose antidumping duties on relevant wines originating in Australia from March 28, 2021. The company's anti-dumping duties range from 116.2% to 218.4%, and the implementation period is 5 years. In order to avoid double taxation, it was decided not to levy countervailing duty.

3月26日,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6、7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相关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存在倾销和补贴,中国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和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终裁定中认定的倾销幅度为116.2 218.4%,补贴幅度为6.3 6.4%。

商务部同时决定自2021年3月28日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各公司反倾销税税率为116.2 218.4%,实施期限为5年。根据相关规定,为避免双重征税,决定不征收反补贴税。

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

自2021年3月2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含跨境电商)原产于澳大利亚的相关葡萄酒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消费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再除以(1-消费税税率)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反倾销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反倾销税的追溯征收

对自2020年11月28日起至2021年3月27日有关进口经营者依初裁公告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所提供的保证金,按终裁所确定的征收反倾销税的商品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计征并转为反倾销税,并按相应的增值税税率和消费税税率分别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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