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烟气中可凝结颗粒物测试方法评估
2021-06-04王家伟张永生潘伟平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1年3期
彭 越, 汪 涛, 王家伟, 张永生, 潘伟平
(华北电力大学 电站能量传递转化与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 102206)
0 引 言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是雾霾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1]。总颗粒物(TPM)包含可过滤颗粒物(FPM)和可凝结颗粒物(CPM)[2]。其中,可过滤颗粒物是在烟气中就已经是颗粒态的颗粒物,而可凝结颗粒物是在烟气中是气态,在烟气排放入大气后凝结形成的颗粒物。可凝结颗粒物形成的主要是细小的颗粒物,对环境危害更大。
现有的环境标准和测量方法重点关注可过滤颗粒物的排放。随着污染物控制技术的发展,可过滤颗粒物浓度越来越低。2014年,中国提出了超低排放的要求,规定SO2,NOX以及烟尘的排放限值分别为35 mg/Nm3,50 mg/Nm3和10 mg/Nm3[1]。为了满足这一要求,电厂采用多种控制技术降低颗粒物的排放,使得可过滤颗粒物含量进一步降低。研究[3,4]表明现如今可凝结颗粒物的排放量甚至超过可过滤颗粒物。
在电厂中,烟气的温度随着运输的过程逐渐降低,在这一过程中,可凝结颗粒物的浓度也会有相应的变化。例如在电厂静电除尘器,烟气湿法脱硫以及湿式静电除尘器的出口通常具有不同的温度,分别为110~150 ℃,50~80 ℃以及45~60 ℃。可凝结颗粒物的形成涉及到烟气中蒸汽成分冷凝为液体或固体,这一过程与烟气温度密切相关。因此,在烟气温度降低的过程中,烟气中的可凝结颗粒物的浓度会出现变化。因此,不同温度对可凝结颗粒物分布以及不同粒径可凝结颗粒物成分分析需要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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