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构建的逻辑路径
2021-06-01苏伟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21年2期
苏伟
摘 要:习近平关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创新性发展。自然是生命之母,人类要实现永续发展必须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的观念前提是要敬畏自然,这是由自然的先在性所决定的;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必须要遵循尊重自然的伦理规范,尊重自然就是尊重人类自身的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必须要顺应自然,要按照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办事;保护自然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的必然要求。因为敬畏所以尊重,只有尊重才能顺应,顺应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自身,这就构成了一条完整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构建的逻辑路径。
关键词:生命共同体;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DOI:10.15938/j.cnki.iper.2021.02.016
中图分类号:X24;B82-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21)02-0081-06
马克思认为“人是靠自然界生活的”。因为人类生存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发展所必须的生产资料都来源于自然界,比如人类繁衍所依仗的肥沃的土地、清洁的水源、清新的空气和工业生产所必备的矿石能源、钢铁木材、稀有金属都来自自然界。没有自然界就没有人类的产生、发展和未来。正是基于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准确理解和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人类从自然界中孕育而生,并从自然界获得源源不断的给养,经过几百万年的进化,最终成为主宰这个星球的唯一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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