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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交易视角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潜力
——以黑龙江森工天保工程区为例

2021-05-31陈丽荣陈丽娟朱震锋韩丽晶曹玉昆

浙江农业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天保天然林林地

陈丽荣,陈丽娟,朱震锋,韩丽晶,曹玉昆,*

(1.东北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2.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经济所,北京 100840)

2011年,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天保二期工程)正式启动,工程期限为10 a(2011—2020年)。2019年7月,在天保二期工程运行9 a后,指导我国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最新的纲领性文件——《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方案》回答了天然林保护领域受到广泛关注的2个问题:一是天保二期工程结束后,是否会启动三期工程?二是天然林保护周期如此之长,是否有足够的财政补助资金满足森林抚育和管护所需?针对第一个问题,《方案》明确说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天保工程)将于2020年全部结束,但是天然林保护工作还将长期继续下去,而且《方案》明确指出,“要把所有的天然林都保护起来”,即天然林保护工程虽然即将结束,但是天然林保护工作却将进一步持续、全面、深入开展下去。也就是说,2020年以后,天然林保护区域将在天保工程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但依然以天保工程区为主。针对第二个问题,《方案》提出了“探索天然林保护修复多元化投入机制”的建议。森林碳汇市场化是将审批备案的林业碳汇项目所辖森林,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应方法学对其进行抚育、管护和植树造林等活动后所产生的额外碳汇增量进行核查认证并获得备案后在碳交易平台实施交易的过程,是天然林保护修复多元化投入机制的方式之一,被认为可以实现多渠道筹措天然林保护和修复资金的效果。由于森林增汇的手段主要包括3种,即造林、森林经营、减少毁林,因此,林业碳汇项目也对应于3类,分别是碳汇造林项目、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和减少毁林碳汇项目。由于林业碳汇交易是以项目的形式开展,因此《方案》中关于前面2个问题的解决方案之一就可以理解为,探索在广袤的天然林保护区域开发可交易的、适宜的林业碳汇项目。那么,从交易视角来看,天保工程区是否具备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条件?天保工程区适合开发的林业碳汇项目类型有哪些?天保工程区开发不同类型的林业碳汇项目的潜力有多大?这些都是天保工程区探索开发林业碳汇项目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实现天然林修复多元化投入机制的重要前期研究内容,是科学决策的实践基础和理论需要。

从现有文献来看,有关天然林或者天保工程区方面的碳汇研究主要集中在以自然科学计量为主的碳汇储量、增量、动态变化等方面[1-6],从市场交易视角分析天保工程区或者天然林区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研究才刚刚起步,且均是对天保工程区林业碳汇试点项目的实证分析,具体包括天保工程区试点碳汇造林项目的额外性研究和碳汇经济价值估算。于天飞等[7]对大兴安岭十八站碳汇造林项目的实证分析指出,在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如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区域开发碳汇造林项目需要做到以下2点:一是进行清晰的资金划分,只有在保证资金可计量、可报告、可核查,以及额外性的基础上才可以开发林业碳汇项目;二是造林项目需要能够证明环境额外性,即项目林地不能进行天然更新。苏蕾等[8]运用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对黑龙江天保工程区黑河造林项目的碳汇价值进行了估算,证明该项目具有较高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贯君等[9]通过构建碳汇造林项目期权定价模型,对大兴安岭十八站碳汇造林项目的期权价值进行了动态评估。可以看出,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与运行的相关研究已经开始涉及天保工程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领域,但研究仅仅局限于碳汇造林项目,缺少对更受关注、更具开发争议的森林经营类与减少毁林类碳汇项目开发可行性的学理分析。此外,从交易视角来看,森林碳汇供给者和碳汇交易政策制定者都非常关注:在天然林面积占比遥遥领先的天保工程区域,现在可以开发,以及未来应该开发的林业碳汇项目类型有哪些?各类型项目的开发潜力如何?鉴于现有研究局限和现实需要,本文将聚焦以下2个研究问题:(1)论证天保工程区不同类型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可行性,尤其是对现有方法学没有涉及的天然次生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和减少毁林碳汇项目进行重点论证,力图揭示天保工程区不同类型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可行性的学理依据与理论框架;(2)构建适合天保工程区的相关类型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潜力估算模型,并运用模型对黑龙江天保工程区相关类型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潜力进行测算。本研究一方面探究了天保工程区参与碳汇交易的战略意义和学理依据,补充完善了现有的碳汇交易方法学内容;另一方面可为国家森林碳汇产业发展和政策完善提供新的思路。

1 材料与方法

1.1 研究区概况

天保工程区是我国最大的天然林资源聚集区域,是国家重点生态保护区域,包括东北、内蒙、黄河上中游地区和长江上游重点国有林区,涵盖17个省(区、市)。本文研究范围选取的是黑龙江森工天保工程区。该选择主要基于2方面的考虑:一是,计算过程涉及天保工程区历年不同林龄的林地面积和林木蓄积,中国历年林业统计年鉴和历年林业清查等官方统计资料中均没有这方面的详细数据,本课题组成员因长期在黑龙江林区进行跟踪调研,可获得黑龙江森工天保工程区相关数据;二是尽管天保工程不同区域的森林资源基础数据不完全一样,但整体特点比较趋同,都是我国最重要的天然林分布区,都具有天然林破坏严重、中幼龄林比重偏高,以及生态环保政策相同的特点[10-12],这些特性使得天保工程各区域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资源基础非常接近,因此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学理逻辑也比较一致,其研究结论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可行性。

1.2 天保工程区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可行性阐释

林业碳汇项目是森林碳汇服务市场化的交易形式,是森林经营者按照国家造林、森林经营,以及减少毁林等相关林业碳汇方法学开发的,以盈利为前提,以增汇减排为宗旨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其额外增加的碳汇量可以在强制碳交易市场和自愿碳交易市场实施交易。按照森林增汇减排方式,理论上可将林业碳汇项目分为3种类型,分别是碳汇造林项目、森林经营碳汇项目(REDD+)和减少毁林(RED)碳汇项目[13-14]。

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可以产生3个利好结果。首先,可以实现森林碳汇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由于项目产生的额外碳汇量可以在碳交易市场进行交易,根据“经济人假设”,林业碳汇项目主体(碳汇卖方)必然为了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而想方设法按照方法学要求经营林地或实施造林,以实现森林碳汇增量的最大化[15-16],这必然形成森林碳汇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局面。其次,提供了解决森林碳汇公共物品外部性效应内部化的一种手段。在非市场机制下,森林碳汇具有明显的外部性特征。外部性是指当行为主体的行为对他人的效用产生影响时,行为方既不需要对受影响者“因该行为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受影响者也不需要为“因该行为所获得的额外收益”支付相应成本。当主体行为产生的外部性对他人是有益的,称为正外部性;当主体行为产生的外部性对他人是有害的,称为负外部性[17]。森林碳汇生态服务也具有外部性:当人类加强森林保护时,森林表现为碳汇的正外部性;当人类对森林的活动不加以约束和引导,肆意砍伐和毁林时,森林表现为碳汇的负外部性。林业碳汇项目的出现,使得森林经营者可就保护森林、植树造林等产生的活动成本获得市场补偿,实现了森林碳汇外部性效应的内部化。最后,使森林碳汇转变为生态资本,并在交易市场实现周转。长期以来,森林经营者一直无偿为社会提供森林碳汇产品,但林业碳汇项目的出现,使得森林碳汇成为一种稀缺资源,进而实现市场流通和交易,森林碳汇也由生态资产转化为生态资本,这一结果将进一步促进森林碳汇的良性循环和林业碳汇产业的持续发展。

1.2.1 天保工程区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可行性的现实阐释

(1)在天保工程区开发林业碳汇项目是我国提升国际气候谈判实力的战略需要。长期以来,巨大的碳排放总量使得我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备受责难,话语权和影响力与我们的大国形象极不相符,我们需要采取行动让世界看到我国的环境担当和践行力。天保工程区的中、幼龄林比重高(表1),天然林面积大(表2),固碳增汇空间巨大。如果能借助碳汇交易机制引入社会资金发展林业碳汇项目,则森林经营固碳增汇的能力有望大大提升;因此,在天保工程区开展林业碳汇项目将有效提高我国应对国际气候谈判的话语权[18]。

表1 黑龙江天保工程区2016年不同林龄森林面积统计表

表2 黑龙江天保工程区不同林分森林面积统计

(2)天保工程区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是林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设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在天保工程区开展林业碳汇项目,是践行这一方略的有效路径。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是强调要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基础上,兼顾社会经济发展,实现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的社会、经济、生态三者兼顾、协调有序的良性发展[19]。由于森林生态系统外部性的存在,在传统经济社会中,以“收益最大化、竞争优势”为主要目标的人类经济活动必然会对自然产生负外部性影响,最终形成“人与自然不和谐”且“相害”的关系,而非“和谐共生”。在天保工程区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可以解决林区人与自然“不和谐且相害”的关系,实现“和谐共生”。在天保工程区开发林业碳汇项目,首先,意味着项目边界内的森林资源将得到方法学要求下的科学经营和严格保护,森林的生态功能有得到最大化恢复的可能,也大大缩短了天保工程区可采林木资源危机持续的时间;其次,意味着天保工程区借助项目引入社会资金,有助于缓解国有林业经济危困,改善林业职工生活困难局面(表3);再次,意味着一系列新行业在林区的诞生,如碳汇监测与项目咨询等,可促进当地产业升级和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在天保工程区开展林业碳汇项目有利于天保工程区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耦合发展,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3)天保工程区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是构建天然林保护修复多元化投入机制的需要。天然林保护修复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在我国长期存在。天保工程区是我国最大的天然林资源聚集区,中、幼龄林比重极大,如果能保证森林抚育经营的持续有效合理,则其增汇固碳空间巨大。但由于长期存在国家投入的财政资金与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社会经济生态发展所需额度相差甚远的状况,这使得天然林增汇固碳效果最大化的目标难以达成。天保工程自实施以来,除大兴安岭区域的资金全部来自国家财政外,其他省区市的项目资金均由2部分构成:中央财政占80%,地方财政配套20%。但由于天然林保护区所在省区市大多财政紧张,因此自天保工程实施至今,许多地方都存在着地方政府应配套资金要么迟迟不到位,要么到位资金不足的问题。2017年,国家提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这使得一些天保工程区的地方财政愈发紧张,森林管护和抚育的资金压力更大。由中央财政投入的资金,其用途主要包括2部分:一部分用于森林管护和森林抚育等森林经营成本支付,一部分用于社会保险补助、政策性社会性支出等。在项目实际运行中,真正用于森林管护和抚育的资金标准和投入比例相对较低,无法满足实际所需。根据天保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天保工程管护费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亩为旧制单位,1亩≈667 m2,下同),2016年提高到“每年每亩6元”,森林抚育补助费标准为“每年每亩120元”,而实际的森林抚育成本和管护成本要高于现有补贴的1倍还多。也就是说,一方面,森林管护和抚育资金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压力巨大。

表3 天保工程区2011—2017年林业系统职工年均收入对比

林业碳汇市场化交易可以有效缓解巨大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建设财政压力,丰富森林管护和抚育资金来源,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据朱震锋等[6]的碳汇量测算结果,按照20元·t-1(北京环境交易所均价)的碳价进行估算,天保工程区总的有林地面积产生的碳汇净收益约为265亿元,约占天保二期工程10 a中央财政总投入的20%。这笔资金的引入可大大缓解天然林保护修复方面国家和地方的财政压力。

1.2.2 天保工程区不同类型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可行性的学理阐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林业碳汇项目需依据相关方法学进行开发和交易。我国目前已出台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包括《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和《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关于减少毁林的碳汇项目方法学还未编制。也就是说,按照既有规定,天保工程区目前可开展的林业碳汇项目只有碳汇造林项目和人工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2种类型,尚不能申请开发减少毁林碳汇项目。此外,《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要求,只有人工林可以开展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天然林不可以。

本文认为,天保工程区可开展的林业碳汇项目不应仅仅局限在这2个类型上,未来应逐渐开发更具潜力、更符合天保工程区社会经济生态实际、更有利于快速提高森林碳汇功能的其他类型林业碳汇项目。相应的学理依据如下。

(1)森林碳汇服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属性决定了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方法学还处在不断变动和发展的阶段。目前,我国已出台的《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和《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是应林业碳汇发展需要,充分借鉴国际林业碳汇相应方法学而制定的,具有很好的科学性和操作性。但由于林业碳汇属于新兴产业,还处在不断摸索、试探和改进的阶段,而且我国碳交易市场也还处在起步与发展的阶段,实质意义上的全国性的碳交易市场还未形成;因此,用于指导我国林业碳汇项目申报的方法学必然会根据林业碳汇产业的发展而不断修改和完善。

(2)将人为干扰程度达到中高级别的天然次生林纳入《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符合中国森林生态效益和林业产业战略性储备所需。森林按照林分生成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天然林和人工林,天然林包括原生林和次生林2种。原生林是指未经人为开发利用,长期保持自然状态的森林,其物种丰富,结构合理,自我修复能力强,具有极高的防护功能和调节气候的巨大作用,是森林演化和追求的顶级群落,也是天然林保护中最为关注的部分。次生林是原生林在经过人为或天然破坏后通过自然恢复或天然更新而形成的森林。次生林的特点有:一是次生林是在原生林遭到破坏的基础上形成的;二是次生林再生手段主要为天然更新或天然恢复;三是次生林生态价值介于原生林与人工林之间。根据第8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我国天然次生林面积为5 759万hm2,天然原生林面积为5 995万hm2,约各占天然林总面积的一半。也就是说,在天然林资源中,近一半都是天然次生林。

通常,根据人为干扰程度的不同,可将天然次生林分为3个等级:将人为干扰程度高,森林群落接近人工林的归为第三等级;将人为干扰程度中等的次生林归为第二等级;将人为干扰程度低,森林群落接近原生林的归为第一等级。天然原生林因具有调节气候作用的不可替代性、多物种保护等生态服务功能的强大性,不应将其纳入林业碳汇交易体系,但建议将第二和第三等级的次生林纳入林业碳汇项目允许范畴。提出这个建议的依据有2点:首先,这一做法有利于天然林保护终极目标的达成。天然林保护的终极目标是实现林区优良的林业生态体系和高级的林业产业体系,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耦合持续发展。天然林保护的终极目标决定了我们对待林业的态度和理念,不能单一、片面地强调生态而忽视林业产业,不能不考虑人们对木材的刚性需求。目前,我国国内的木材供应远远无法满足人们生活所需。据《2017年中国林业发展报告》数据,2016年我国进口原木4 872.47万m3,比2015年增长9.32%,约4成的木材需要进口,木材紧缺问题异常严重。大量的原木需求仅靠人工林是无法满足的。我国天然林与人工林的面积比约为7∶3,为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人为干扰程度为中高级的天然次生林势必要承担起高级林业产业体系的构建任务,培养大径级材,充分发挥其生态功能,满足林业产业战略性储备所需。

(3)在天保工程区纳入减少毁林碳汇项目可以弥补全面停伐政策的刚性社会影响。为了实现天然林生态效益和碳汇服务功能的最大化,我国在天保工程区实施全面停伐政策。由于政策刚性,天保工程区出现了因全部停伐导致的经营性收入骤减和资金链断裂的问题,甚至出现接续产业还未起步而主导产业已经衰落的严重社会经济问题。全面停伐政策的正面效果,及其带来的社会经济问题,都符合减少毁林碳汇项目最初诞生时的设计要求,如碳汇的额外性、碳汇的可计量性、兼顾社会经济发展等[20-21];因此,应将天保工程区停伐以来累积减少的伐木量纳入减少毁林碳汇项目范畴。

1.3 数据来源与模型构建

1.3.1 数据来源

本文有关林业碳汇项目潜力估算方面的数据来自于黑龙江森工天保工程区历年森林资源变化统计表,林业系统职工年人均工资数据来自《中国林业统计年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职工年人均工资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汤旺河林业碳汇项目成本收益数据由汤旺河林业局提供。此外,本文主要研究的是天保工程区,因此并不考虑以生产用材林为主的竹林。

需要说明的是,潜力估算的时间节点选取为2014年。2014年是我国7个碳交易试点全面启动并顺利实施交易的第一年,也是天保工程区全面禁伐开始的第一年;因此,以2014年作为林业碳汇潜力估算截止时间点最能体现林业碳汇项目交易的公平性。

1.3.2 模型构建

(1)天保工程区不同类型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潜力指标选取。

天保工程区不同类型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潜力,是指从碳汇项目开发商视角来看,在天保工程区有多少林地适合开发碳汇造林项目,有多少林地适合开发天然次生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有多少林地适合开发人工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适合开发减少毁林碳汇项目的林木蓄积量有多少。也就是说,本文采用“可开发的林地面积”代表碳汇造林项目和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开发潜力指标,用“减少砍伐的林木蓄积量”代表“减少毁林碳汇项目”的开发潜力指标。

选用林地面积而不是项目额外增加的碳汇量作为碳汇造林项目和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开发潜力指标,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对于碳汇造林项目而言,额外增加的碳汇量是造林面积和林木项目期单位面积增加的蓄积量的乘积,但林木项目期单位面积增加的蓄积量取决于立项后项目供给方对树种的选择和相关经营管理活动。对于开发者而言,碳汇造林项目的开发潜力就是可造林的林地面积,面积越大,开发潜力越大。对于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而言,项目增加的额外碳汇量取决于项目林地面积与项目计入期蓄积的增加量,项目计入期蓄积量的增加取决于立项后项目供给方的相关经营管理活动;因此,对于开发者而言,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开发潜力同样就是立项的林地面积,面积越大,开发潜力越大。

(2)碳汇造林项目开发潜力估算模型构建。

《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对适合开展项目的林地提出4个要求:一是时间要求,即开展项目的林地必须是2005年2月16日以前的无林地,而且至今仍是无林地;二是林地权属要求明确,有政府核发的有法律效力的土地权属证书;三是林地属性要求,林地不可以为有机土和湿地;四是林业碳汇项目不会造成项目开始前农业活动的转移。调查走访发现,天保工程区的林地都有土地权属证书,权属清晰;所有的林地都不是湿地和有机土;天保工程区的林地都没有开展农业活动。因此,只需额外满足第一个条件的林地就可以开展碳汇造林项目。

具体估算逻辑如下。第一步,计算出所有满足“2005年2月16日以前的无林地且至今仍是无林地”条件的无林地面积;第二步,由于2005—2014年每一年天保工程区都有造林指标和任务,因此,要计算每一年的无林地变化量;第三步,公式推导。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在估算时采用的起点时间是2004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将天保工程区2004年12月30日之前的无林地面积作为可以开展林业碳汇造林项目的无林地面积。根据以上假设和分析,用式(1)推导出天保工程区适合开展林业碳汇造林项目的林地面积。

(1)

式(1)中:P是适合开展碳汇造林项目的无林地面积,S0为2004年12月30日的无林地面积,Mi是天保工程区第i年减少的无林地面积,Ni是天保工程区第i年增加的无林地面积。

(3)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开发潜力估算方法。

人工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开发潜力估算,基于中国绿色碳基金会发布的《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中规定的要求进行。开展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有林地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首先,必须是人工林;其次,必须是乔木有林地;第三,在碳汇项目拟开始时,林地中的林木必须是中、幼龄林。归纳起来,天保工程区符合人工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林地面积就是天保工程区全部人工林中的中、幼龄林面积。

P1=S·β。

(2)

式(2)中:P1是适合开发人工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林地面积,S代表天保工程区人工林林地面积,β是人工林中的中、幼龄林比例。

将天保工程区全部次生林中的中、幼龄林面积作为人为干扰程度为中高级的天然次生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开发潜力估算值。依据如下:在与天保工程区相关营林部门管理者和基层工作者的交流中得知,绝大多数的次生林都属于受到中、高度人为干扰的次生林,因此,在进行粗略估计时,可将全部的次生林面积作为计算依据。但需补充说明的是,由于黑龙江森工天保工程区没有次生林的详细数据,因此本文采用全国次生林数据作为参考。这样做的依据是:林业政策在全国的实施具有相对一致性,都经历了大面积砍伐和1998年以来的全面保护恢复阶段,这个恢复时间相较于林木生命周期来说很短,因此,各地的次生林结构与比例并不会发生明显变化。

P2=S1·K·σ。

(3)

式(3)中:P2是适合开发的天然次生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潜力,S1是天保工程区天然林林地面积,K是天保工程区天然次生林占天然林的比重,σ是天然次生林中的中、幼龄林比重。

(4)减少毁林碳汇项目开发潜力估算方法。

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历史基准法对减少毁林碳减排进行核算。历史基准法是以过去为参照,核算过去时段因森林砍伐累积的年平均砍伐量,然后以此作为减少毁林后每年减少的砍伐量。本文对减少毁林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潜力的估算同样以历史基准法为参考,根据过去毁林速度计算天保工程区每年减少的毁林量,并以此作为天保工程区每年可开展的减少毁林碳汇项目的开发潜力。

(4)

式(4)中:P3是减少毁林碳汇项目的年均开发潜力(年均减少毁林蓄积量),Fi是第i年的森林砍伐量(或木材产量),ni代表历史期第一年,nk代表历史期最后一年,k代表历史期总年数。

2 结果与分析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的天保工程区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潜力估算,具体包括碳汇造林项目开发潜力、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开发潜力、减少毁林碳汇项目开发潜力。其中,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开发潜力包括人工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开发潜力和天然次生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开发潜力。

2.1 碳汇造林项目开发潜力

将碳汇造林项目开发潜力估算方法中涉及的黑龙江森工天保工程区历年减少的无林地面积,新增加的无林地面积整理于表4。把相关数据代入碳汇造林项目开发潜力估算公式,经计算,满足碳汇造林项目的无林地面积是177 037 hm2,约占当年该区域有林地面积的2%,约占该区域无林地面积的58%。

天保工程区的无林地绝大多数都是火烧迹地或抚育采伐迹地,分布不集中,面积小,不具备项目开发的经济性,因此天保工程区不适合开展碳汇造林项目。以伊春市汤旺河林业碳汇项目为例,林业碳汇项目申请备案之前,要对林地进行监测,对森林碳汇进行计量。据汤旺河林业局提供的数据,该项目总成本74万元,包括监测费用20万元,审定费用10万元,抚育费用44万元。

表4 黑龙江天保工程区2005—2014年无林地变化统计表

其中,林地监测与相关计量等费用,先期支付一半,后期根据检测次数逐次平均支付;审定费是支付给第三方用于验证计量方法和过程科学性、公正性的费用,也是先期支付一半,后期根据检测次数逐次平均支付。总的来看,林业碳汇项目先期支付成本高,因此碳汇项目面积越小的,单位面积分摊的成本越高。

2.2 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开发潜力估算

(1)人工林部分。人工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开发潜力就是天保工程区全部人工林中的中、幼龄林面积。根据黑龙江森工天保工程2014年的林业统计数据,中、幼龄林面积为86.9万hm2,约占工程区有林地面积的10%,也就是说,可供开展人工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林地面积为86.9万hm2。

(2)人为干扰程度为中高级的天然次生林部分。据第8次森林资源清查数据,天保工程区中49%的天然林均为次生林。根据前文分析,这一比例也可以作为黑龙江森工天保工程区的次生林比例。根据黑龙江森工天保工程区天然林统计数据,2014年中、幼龄林总面积是602.56万hm2,其中,次生林所占比例为上文分析计算所得的49%,因此,天保工程区可以开展的天然次生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林地面积为295.25万hm2,占有林地面积的34%,潜力巨大。

2.3 减少毁林碳汇项目开发潜力

天保工程区每年可开展的减少毁林碳汇项目开发潜力就是天保工程区每年减少的毁林量。以黑龙江森工天保工程区为例,从工程开始后的第一年算起,一直累计到全面停伐的2014年,将工程区历年木材产量整理于图1。根据历史基准法,黑龙江森工天保工程区年均减少毁林316.6万m3,说明天保工程区2014年以来可开发的减少毁林碳汇项目年均潜力为316.6万m3,约占2008年全年木材产量的80%,潜力很大。

图1 黑龙江天保工程区2001—2014年的木材产量Fig.1 Timber yield in Heilongjiang Natural Forest Protection Project area during 2001-2014

3 结论与建议

在天保工程区开发林业碳汇项目是提高我国应对国际气候变化谈判话语权的战略诉求,是构建天然林保护修复多元化投入机制的迫切需要,是林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设诉求。在天保工程区开展林业碳汇项目,无论是在国家战略层面,还是在林区发展层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并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和保障措施,以推动天保工程区林业碳汇开发项目的启动和持续发展。

根据森林碳汇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特性,我们认为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方法学必将不断修订和完善,并提出如下补充完善建议:一是将人工干扰程度为中高级的天然次生林正式纳入森林经营增汇减排项目允许范畴,破除天保工程区开展林业碳汇项目时由林分条件所导致的开发障碍;二是鉴于2014年开始的全面停伐政策给林区带来的经济社会压力,将减少毁林碳汇项目引入天保工程区。由于天保工程区碳汇造林潜力非常小,纯人工林面积约占有林地面积的10%;因此,如果仅仅按照已有的碳汇方法学,在天保工程区仅开展碳汇造林项目和人工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则我国提高国际气候变化谈判话语权、构建天然林保护修复多元化投入机制,以及林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战略诉求均难以快速达成。根据天保工程区林分的实际情况,建议允许开展天然次生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和减少毁林碳汇项目。

按照已有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要求,以黑龙江森工天保工程区为例,天保工程区可开发的林业碳汇项目包括碳汇造林项目和人工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其中,碳汇造林项目可开发的林地面积为17.7万hm2,但这些林地大部分都是火烧迹地或抚育采伐迹地,单位面积小,开发成本高,开发潜力小;人工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可开发的林地面积为86.9万hm2,开发潜力较大。在森林经营碳汇项目中,天然次生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可开发的林地面积为295.25万hm2,开发潜力最大。如果按照本文改进后的方法学建议,还可增设减少毁林碳汇项目,可开发的减少毁林碳汇项目年均潜力为316.6万m3。综上,由黑龙江森工天保工程区的情况推测,天保工程区不同类型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潜力由大到小依次是天然次生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人工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减少毁林碳汇项目>碳汇造林项目。

天保工程区适合开发的林业碳汇项目中包括天然次生林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和减少毁林碳汇项目,但这2个项目类型在国内目前并没有成型的方法学支撑。此外,林业碳汇的持续发展也离不开林业碳汇交易市场。鉴于以上考虑,提出以下建议。

(1)将天保工程区人工干扰程度为中高级的天然次生林正式纳入森林经营增汇减排项目允许范畴。首先,应组建方法学专业研究团队,通过进一步更科学更系统的监测和论证,为天然次生林森林经营增汇减排项目的开发提供理论上的支撑和思想上的保障;其次,组建方法学编制团队,在前期论证全部完成之后,正式修改和完善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将天保工程区人工干扰程度为中高级的天然次生林正式纳入交易体系。

(2)尽快出台减少毁林项目方法学。一方面,可由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等相关机构牵头组织减少毁林碳汇项目方法学的研制工作。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的宗旨就是要加快推进中国林业碳汇更好更快发展,基金会链接着国内顶级的碳汇专家和学者,也链接着国家相关政策机构与碳汇交易平台,由该机构牵头推动,将对减少毁林碳汇项目方法学的早日出台起到重要的平台和智力保障作用;另一方面,可在天保工程区先行开展减少毁林碳汇项目试点,试点可以为专家团队解决方法学中的难点提供实践载体,从而有效提高方法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汲取典型国家建设经验,加快我国林业碳汇交易市场建设。我国林业碳汇的持续发展需要全国林业碳汇交易,尤其是强制交易市场的有效构建。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日本、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都开展了林业碳汇交易,其交易机制的设置并不完全相同,例如澳大利亚允许减排企业无限使用林业碳汇抵消额度。因此,为了加快我国林业碳汇交易市场建设,还需要多汲取典型国家的建设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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