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规范与造型结构
——中国当代山水画创作谈
2021-05-30撰文陈向迅
艺术品鉴 2021年13期
撰文=陈向迅
中国山水画在自身发展的历史中,已形成了一系列理法具备而品类繁多的艺术表现“程式”。从一山一石、一树一枝的客观形象到所谓“披麻”“斧劈”“蟹爪”“鹿角”的主观类别,对景物形象的慨括与提炼,使这一自成体系的结构形式又演化为具有个性风格和笔墨意趣的造型语言。随着不断地对传统程式体系的摹仿和借用,逐渐形成一种观赏习惯和形式思考中的心理定势。历代山水画表现形式中所建立的程式体系,不仅具有其相对独立的审美价值,还树立了与之相适应的评判标准,并为当代山水画的造型研究和结构分析提供了种种启示。
这一程式体系,就其表现形式而言,从宋人的“法度”到元人的“笔墨”都已完善和定型,随之而形成一种普遍意义上的“规范”,一种选择意义上的“经典”。这种传统程式系列的图式标准,虽有历代文人画家对景移情时的迁想妙得,也有山川卧游时的匠心独运。但对后人而言,程式的依赖与摹仿,无论从欣赏玩味的解读还是临写默记的延续,传统山水画中的程式或多或少已转变为某种主观意向所确立的造型结构和形象符号,并以种种称谓冠之而分解成诸如画谱中的样式分类。自然形态的树石云水渐渐演变为一种“图解”中的模式。无可厚非,造型结构的图式化虽可示以入门,但如何发展显然需要面对更多的问题。

元 赵孟頫《秀石疏林图》纸本 墨笔 27.5×62.8cm 故宫博物院藏
传统程式体系中,就其形象的造型结构而言,始终带有一种“心象”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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