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三元主体的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以天津为例
2021-05-29张赫黄雅哲张梦晓亚萌马巧珊
智能建筑与智慧城市 2021年5期
张赫,黄雅哲,张梦晓,亚萌,马巧珊
(1.天津大学建筑学院;2.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1 引言
智慧城市作为促进城市空间规划、建设和管理智慧化的新战略,成为政府、学界、相关行业从业者与社会公众的研究热点。自2012年国家开始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住建部已陆续发布三批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共计290个城市,截至2019年,我国有700余个城市正在规划和建设智慧城市。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进入以人为本、多元互动的新型城镇化转型期,应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多元主体,全球参与”为原则[1],创新“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运营模式,以政府宏观调控为引导,形成政府与企业、公众三元主体互联协作的决策导向,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也需要政府、公众、企业三方利益相关主体的协同决策,从而实现高度参与、包容和自治的城市发展模式。
各国学者在构建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方面已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在公司企业视角,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IBM)商业价值研究院以信息硬件技术为导向,提出智慧城市评价体系应基于市民、商业、交通等六个系统展开。在公众需求视角,维也纳工业大学区域科学中心以社会经济生活为导向,提出智慧城市评价体系应包括智慧产业经济、智慧市民、智慧生活等六个层面[2]。张跃进等以需求理论层次为基础,将智慧城市评价体系划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等五个层次[3]。在政府决策视角,强调经济发展与硬件建设,南京信息中心以“智慧南京”为例,构建了包括网络互联、智慧产业、智慧服务、智慧任务四个部分的评价体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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