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水土保持水土流失预测分析及实例研究
2021-05-27王美玉戴长雷张凯文韩心宇
中国农学通报 2021年14期
王美玉,戴长雷,张凯文,韩心宇
(1黑龙江大学寒区地下水研究所,哈尔滨 150080;2黑龙江大学水利电力学院,哈尔滨 150080;3黑龙江大学-俄科院西伯利亚冻土所寒区水文与水利工程中俄联合实验室,哈尔滨 15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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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明确提出各类开发区建设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并在“五通一平”(通水、通电、通气、通路、通讯、平整土地)之前由开发区管理机构组织编制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报相关部门审批[1]。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重点包括水土流失的任务、责任主体、防治范围、防治目标、水土保持措施及水土保持投资等内容,同时应遵循土石方自平衡、水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与自然生态相协调、按照区块确定防治目标等原则[2]。开发区入驻企业在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对水土保持方案实行承诺制或备案制管理,开发区管理机构督促入驻生产建设单位履行好水土流失防护责任和义务。
重庆、浙江、江苏等地对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但在东北黑土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相关研究不够充分。由于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的编制依据及大纲并没有明确,领域内相关专家对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主要内容、编制要点等进行了探讨。刘春宪等[3]在对552个国家级开发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原则及评估重点,提出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是入园区企业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基础,简化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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