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垂直管理模式探析
2021-05-27
审计月刊 2021年2期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职能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制,审计的作用和地位日益彰显。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以更强的举措、更新的作为,助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一、垂直管理与内部审计的契合性
垂直管理模式源自政府机构,是指某些职能部门脱离当地政府管理序列,直接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统筹管理“人、财、物、事”,具有相对独立的特点。企业内部审计作为一项监督职能,不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其权威性、独立性需要得到充分的保证。同时,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一般具有业务板块多、经营机构多、层级多的特点,垂直管理模式有利于统筹调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实现全覆盖目标。
二、内部审计垂直管理的实现方式
垂直管理模式下,各层级内部审计工作直接接受上一级内审机构管理,通过统筹安排审计负责人、统筹制定审计计划、统筹开展审计项目、统筹管理审计人员,达到有效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资源利用效能的目的。
(一)统筹安排审计负责人
二级单位内审负责人纳入垂直管理范畴,有两种管理模式可供选择。一是提名模式,由集团内审部门提名、人力资源部门按程序任命,内审负责人与所在二级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薪酬标准由所在二级单位核定发放;绩效考核以集团为主、所在单位为辅,按一定比例分配考核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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