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美育课程研究述评*
2021-05-27
大众文艺 2021年8期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长沙 410000)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生活安定,国民教育开始走向正轨。1951年3月,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大会首次将美育纳入国家的教育方针,美育的地位受到关注。1952年在师范学校的教学计划中,明确规定音乐课教学时间,美育课程成为教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1957年,因为毛泽东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未提及美育,间接导致美育被忽视并在新的教育方针中长期消失。此后受到“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等左派思想的影响,高校美育课程一度被打入冷宫,学校艺术课程更是流于形式[1]。
改革开放后,高校美育课程建设随着素质教育的兴起而发展起来。1986年在《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中重新将美育与德育、智育等放在同一高度。1999年6月中共中央把美育纳入国家教育方针。2006年下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将美育正式列入高等学校的课程体系,并规定开设的课程有音乐欣赏、戏剧欣赏等。尽管许多文件都表明我国美育地位的提高,但大部分高校课程的现状仍是经费不足、师资贫乏的尴尬局面。直到2015年美育纳入《高等教育法》中,美育课程不再是可有可无的现象。此后,2015年、2019年《意见》都对美育课程设置、目标提出了建议,高校美育的发展迎来了崭新的春天。
目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具有专门性、权威性、针对性的美育政策文件《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该文献从课堂教学、师资队伍、评价机制等方面提出举措,进一步完善美育的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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