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被满意” 评价更精准
—— 深圳市坪山区推行建议办理工作百分制分段评价机制
2021-05-20张达琦黄香珍
人民之声 2021年4期
/ 图 张达琦 黄香珍
“现在对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我们不再用以前比较笼统的‘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笼统的标准来评价,而是直接以百分制的形式打分,可以更加精准地反映对建议办理的满意度。”“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我们在承办单位答复阶段先打一次分,主要是先对办理方案进行满意度评价,最后还会结合建议落实情况打一次分,两次评价结果折算总分,落实情况得分占比60%,这样促使承办单位更加重视建议办理的落实,建议办理实效更高,我们履职的动力也更足了!”这是2018年深圳市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百分制分段评价机制以来,不少区人大代表的共同感受。
直面问题破解建议办理“被满意”难题

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视察2020年重点督办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人大代表通过视察、调研和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形式,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并通过代表建议为地方发展献计献策,推动解决民生问题,因此,代表履职好不好,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建议办理的实效上,而代表满意不满意往往是衡量建议办理实效的一个重要指标。但一直以来,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标准,一般会被笼统地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导致存在两方面突出问题:一是有些代表建议办理需要较长的过程,评价工作往往在办理单位答复后完成,意味着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反映的仅仅是答复满意度,不包括后续落实的满意度这个重要维度,难以避免出现建议办理单位“重答复、轻落实”,甚至“只答复、不落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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