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应急立法的图景、法理与未来
——对353份地方应急立法文件的考察
2021-05-20张健姜梦银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张健,姜梦银
(江苏大学 江苏镇江 21201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着眼于应急事业的法治化目标,系统性的中央应急法制体系初具规模。与中央立法机关相比,来自一线的地方立法机关对既有的应急立法制度供给和地方应急事业发展的需求有着更为具体而又真实的感知。建设中国特色的应急法治,离不开地方应急事业的具体实践。地方应急立法是我国应急法治建设阶段性的表现,它体现了国家应急法治统一基础上的多样性与个别性,是国家应急法治建设的子法治形构。在坚持国家应急法治统一性的前提下,加强和规范地方应急立法不仅是应急法治化的具体行动,也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
鉴于地方应急立法对于建构应急法律体系和维护上下分治的治理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价值,对地方应急立法的研究显得尤为迫切。目前与“地方应急立法”论题相关的研究的代表性成果主要有:周伟《公共突发事件地方立法问题研究》(2010)、马怀德和李程伟《地方层面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规制》(2009)、高歌《边疆民族地区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地方立法研究》(2014)。这些文献或着重于应然研究,缺乏实然研究;或局限于某一特定地区地方应急立法的实践,缺乏整体的宏观性;或在“非典”发生后围绕《突发事件应对法》展开讨论,内容较为单一且滞后。本文在前人相关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延伸,通过对353 份地方应急立法文件的系统实证考察,兼具对立法文本宏观分析和微观把握,解析地方应急立法整体发展的实践样态和现实困境,进而探求地方应急法制进步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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