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生态修复的国际经验及对长江大保护的启示
2021-05-19吴宸晖鞠茂森
水资源保护 2021年3期
关键词:生态
吴宸晖,鞠茂森
(1.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8; 2.河海大学河长制研究与培训中心,江苏 南京 210098)
长江是我国水量最丰富的河流,干流流经11个省级行政区,全长约6 300 km。长江流域横跨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经济区,流域总面积180万km2,流域内生物资源丰富,生态系统独特。依托长江黄金水道,长江经济带成为全球可开发规模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内河经济带,同时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及资源的开发利用,长江流域遭受了水土流失、植被破坏、水质恶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多类型的生态环境问题。为此,习近平总书记于2016年初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世界各国都曾面临生态破坏问题,一些发达国家较早开始河流生态修复。根据国际生态修复学会2004年的定义,生态修复是协助已遭受退化、损伤或破坏的生态系统恢复的过程[1]。该定义明确了生态修复是对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的恢复。生态修复也被认为是减轻环境灾害的重要手段,世界各国政府结合本国国情采取了不同形式的生态修复措施,以期修复破坏严重的河流与景观,在实践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本文梳理总结国际上河流生态修复的实践和经验,结合长江大保护现状和长江流域的生态特点,提出长江流域开展河流生态修复工作的建议,以期为长江大保护的推进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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