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法规为动力 促进创作出精品
2021-05-19田立
海峡影艺 2021年1期
田立
在《民法典》著作权法修正案颁布后,全国摄影界涌现出以不同形式学习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法规的热潮。我们《影像评论》小组对此法做了线上专项性专题研讨月的学习活动。
在网群启动后广大影友纷纷在群中发照片,谈理解与认识,探寻着在新法规下合法性的创作之路。从这些来自不同层面的信息,提出了拍什么、怎样拍、怎样在遵法的框架下进行摄影创作这个议题。
我想就这个议题首先要了解“纪实摄影”的本质,怎样理解它的特征。依据摄影史学对其一些论证“纪实摄影重要的并非时效性,而是社会性,它对于社会的影响及意义非常重要,是作者通过拍摄展示被摄体表象去揭示背后隐含的社会意义,从而激发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公众的共鸣与社会的行动”,它也是摄影者对社会时态感悟的记录。
在今天学习新法规著作权法关于获得许可授权话题,引发我较深的思考。我想摄影人创作拍摄不是以获得授权为目的,而是为能寻求打动你的题材引起创作欲望,创作出好作品为目的,如果说获得授权难度大就没必要在太一般性内容,甚至没能打动你的题材上下功,即便通过努力获得授权,可作品不行还是无用功。这也是新法规下重温摄影意义的重要性所在。我们要着眼于具有社会意义情感兼备,能激发起感动的内容进行选题,这才是创作者去努力探寻的。
我们的艺术创作历来主张创作出精品力作。那么怎样创作出反映时代的力作,首先坚持党的文艺方针为指导原则,坚持深扎生活的创作方向,在创作行为上采用中长期项目与短快性相结合的行式为实施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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