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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法规、把握尺度、拍好可用的照片

2021-05-19武永明

海峡影艺 2021年1期
关键词:主体

武永明

2020 年7 月15 日至8 月15 日是我们《影像评论》小组精心策划的学习法规活动月,根据小组要求,小组五位发起人都要率先用自己的文章、作品、对话做靶子,激发大家研讨的积极性和学习法规的自觉性,让活动月不走过场、不流形式,扎扎实实让摄影人在学习研讨中,从思想与行动上有收获、有提高、有长进、有新成果。

为此我拿出一批老照片,同时又带着法规的意识去拍了些新片,加以整理,理出了讨论中我认为应该理清的三大问题,作为对摄影肖像权的判断与理解。

我认为摄影应主要围绕肖像权问题掌控作品的三个判断。

第一类是无需肖像权许可的作品,主要是不以人物为主体的风景、建筑、生态、动物、静物以及社会纪实、艺术创作的作品,判断标准是作品没有分层次细腻表现以人为主体的主题内容,而是以景观、气势、场面为主题,这类作品不用许可,可大胆拍,尽情使用发表。

第二类为需要有肖像权许可的作品,其作品画面明显可辨是以人为视觉中心,以人的肢体语言来叙事和表达作品的主题思想,画面中其它陪体、环境是衬景,是为该作品中人物的情感与寓意的表达而服务的。判断标准是,离开人物主体,后面的一切场面将成为无主题的碎片。此作品不能盲目拍,事先和事后要充分考量如何获得肖像权人的许可授权,否则拍了在使用和发表时有侵权的风险。这类作品是新法规时代摄影人最核心最需动心思的关键环节,需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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