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未成年人保护
2021-05-17宋伟哲
检察风云 2021年5期
关键词:法律
宋伟哲
古往今来,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很大程度上由于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有些未成年人甚至连最基本的亲情关爱也没有,自然容易做出违法犯罪之举。这些未成年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需要得到更多的关爱和温暖。从这个角度来考量,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其实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之关键。回顾法律史,古人同样重视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既有国家律令典章的保障,也有民间社会力量的协助,更有最高统治者的关注监督,形成了别具一格的法律文化,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和教训。
律令典章
谈起未成年人的法律问题,人们往往最先想到刑事责任年龄制度,这是现代刑法的重要内容。在历代王朝的法典之中,大多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作出规定,其立法思想和内容与现代刑法大致类似,都以降低和减轻未成年人犯罪者的刑罚为宗。其中《唐律疏议》中的相关规定,堪称历代典范,被后世王朝沿用多年。除此之外,古代法律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还有一些照顾性的规定。比如,《唐律疏议》“议请减老小疾不合拷讯”条规定,“十五以下,并不合拷訊,皆据众证定罪,违者以故失论。若证不足,告者不反坐”。又如,唐朝《狱官令》规定,“年八十及十岁,并废疾、怀孕、侏儒之类,虽犯死罪,亦散禁”。所谓“散禁”,就是不需要戴枷锁、镣铐之类的刑具,以减轻服刑者的痛苦。
与此同时,古代统治者对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也有清醒的认知,并把这一思想纳入国家的法典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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