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生态农业发展研究
——以长治地区为例
2021-05-15张洁靖小琴
黑龙江粮食 2021年4期
□ 张洁 靖小琴
(武汉轻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23)
引言
随着十九大的召开,乡村振兴被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层面,农业农村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从总体上看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但是,从局部看仍面临着许多问题,我国还存在着许多贫困地区。因此,必须深入每个地区,结合当地实际问题,制定符合当地的政策,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
长治地区作为革命老区,建国以来,由于受到自然条件的制约,农业发展落后。在“九五”期间长治地区生态农业有了初步发展,并在农业生态开发的实践中,创造出屯留王公庄有机旱作农业区、平顺西沟阳坡造林、壶关太行山生态绿化示范区等生态示范典型。[1]杨承建:《长治市生态农业发展现状分析与对策》,《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年第17卷第3期。2015年,长治被确定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7年长治市在生态农业发展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农业种植结构得以优化、农业品牌效应显著、农业综合效益提升,所有这些都可以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还可以实现建设美丽乡村的目标。
当前农业农村的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要协调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二者之间的关系,使农民生活水平更上一层楼。目前生态农业发展越来越成为乡村发展的支柱,因此对生态农业发展进行研究有着前瞻性的意义。
一、相关概念界定
生态农业由生态和农业两个名词组成,要研究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生态农业的发展状况就必须弄清生态农业的含义,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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