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民法典遗嘱信托制度之完善

2021-05-14张玮兴

锦绣·上旬刊 2021年5期
关键词:制度

摘要:遗嘱信托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明确表明将其遗产的全部或部分在其死后委托于受托人,由受托人依信托宗旨为遗嘱人所指定的受益人或者其他特定目的管理及处分信托财产。随着社会发展中个人财富的不断增多,遗产规模的不断扩大,遗嘱信托制度越加焕发出生命的活力,如今其已演变为一项重要的财产法律制度。正因该制度因应了社会的发展需要而其价值是其他制度无法替代,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13条第4款明确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其开启了我国遗嘱信托制度的法制进程。然而,作为即将实施的法律制度,其能否有效发挥该制度应有的功能,这不仅得考虑该制度在适用中可能遇到的困境,更得处理好与信托制度的衔接与配合。

关键词:民法典;遗嘱信托

一、民法典所确立遗嘱信托制度的优越性

严格来讲,遗嘱信托非为遗嘱的下位概念,实属信托中的特别方式。作为遗嘱信托上位概念的信托,实际上是一种由委托产生的法律关系,它是由委托人所创立,以受益人的目的为宗旨,由委托人将特定财产转交受托人控制,由其完成财产的管理等行为。[1]作为跨越遗嘱和信托两大法律机制的特别制度,遗嘱信托制度不仅是一种财产转移方法,更是一种财产管理模式其价值体现在两大制度结合后所发挥的最大功能对现实需要的满足,此非仅凭其中的单一制度就能实现。……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制度
浅探辽代捺钵制度及其形成与层次
重大误解制度“重大”之认定
刑事申诉制度的三重检讨与完善进路
完善我国人大制度的几点思考
签约制度怎么落到实处
构建好制度 织牢保障网
一项完善中的制度
论让与担保制度在我国的立法选择
翻译人员参与刑事诉讼制度的构建
应诉管辖制度适用之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