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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监管“电子警察”

2021-05-13徐天

中国新闻周刊 2021年15期

徐天

广东佛山一高速路口的“天量罚单”,将电子警察推上风口浪尖。

位于佛山市的广台高速43公里200米路段,6车道的分岔口处只有1条车道通往左侧,因地面标识不清,导致司机往往在岔路口才意识到要变道,出现了大量的压实线违法。有人从空中俯拍此路段情况,3分钟内有27个车主违法。一位车主在网上缴纳违法罚款时发现,此处的过往违法车辆竟有62万车次。

佛山交警发布通报回应,该路段的抓拍设备于2020年3月8日启用,截至2021年4月1日,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并非网友所说的62万车次,而是18余万。根据这一数据,按照每次罚款200元计算,累计罚款所得也超过3600万元。

一年之内,抓拍到如此大量的违法,是否涉嫌逐利性执法?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師事务所律师韩德云很早就注意到这个问题。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他公开提出,据统计2020年全国交通罚款总额3000亿元左右,平均每车罚款逾千元。数字如此之高,或和电子警察“滥用”有关。韩德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电子警察使得判断违法、违规变得非常简单,这种情况下,如果对它应用执法权的各个环节、程序不加以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很容易走偏。

被滥用的担忧和逐利性执法嫌疑背后,电子警察监管空心化问题被长期忽视:设置电子警察的位置、标准由谁来决定和监督?大量的罚款收入去了哪里?

“超级电子警察”时代

中国第一台电子警察出现在1997年4月,在深圳福田区的新洲/红荔路口“上岗”。当时,这个位置相对偏僻,司机路过此地违法驾驶是家常便饭,重大交通事故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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