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通过公职人员宣誓条例
2021-05-13叶蓝凌德
环球时报 2021-05-13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 凌德
香港立法会5月12日三读通过《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条例草案》,规定了公职人员须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具体准则,违誓者将被取消公职或议员资格。条例在公职人员宣誓名单中增加了区议员。在前年的香港“修例风波”中,被反对派区议员控制的香港多数区议会成为乱港“黑暴”的重灾区。今年以来,反对派议员爆发了“离职潮”。港媒估计,条例实施后,将有更多反对派议员“离场”。香港《东方日报》称,这些人被“清场”将使区议会尽早回归民生议题,正是大众之福。
区议员必须宣誓
12日,香港立法会以40票赞成、1票反对,通过了《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条例草案》。草案明确列出违反宣誓要求的9条“负面清单”红线,包括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拒绝承认中国对香港特区拥有并行使主权;拒绝承认香港特区作为中国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的宪制地位;宣扬或支持“港独”主张;寻求外国政府或组织干预特区事务及公开故意以焚烧、毁损、涂画、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或区旗、区徽,侮辱或贬损国歌或国家主权的任何其他象征和标志等。若有违誓,律政司司长将提出法律程序,有关公职人员或议员会实时自动暂停职务,交由法庭裁定是否取消其公职或议员资格。
特区政府发言人此前称,此次修订条例旨在准确落实《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解释,履行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相信条例对维护特区的宪制秩序、进一步确立“爱国者治港”原则有重大意义,有利于“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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