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税收激励制度发展特征与启示
——基于BEPS行动计划前后专利盒制度的比较分析
2021-05-13曹越
中国科技论坛 2021年5期
曹 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北京 100070)
0 引言
知识产权作为一国科技创新能力的关键衡量指标,其相关税收激励制度的建立已成为各国吸引无形资产流入、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引入专利盒优惠税制,以鼓励企业进行研发创新和知识成果的转化。
专利盒又名 “创新盒” (Innovation Box)或 “知识产权盒” (IP Box),是作用在研发周期末端的税收激励措施,其核心内容是降低合格知识产权特定收入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专利盒优惠税制最早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的法国和爱尔兰,因享受优惠需要在申报表空格中打钩而得名。专利盒优惠税制的实施一方面为企业的知识产权所得提供税收优惠,降低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转化的成本,有助于其将专利、技术等内容应用到生产实践当中;另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具有高度流动性,专利盒的税收优惠也可能使跨国企业通过操纵知识产权注册地、转移研发活动地点和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等方式进行企业避税,从而引发有害税收竞争和税基侵蚀问题。出于对该政策的担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于2013年发布《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行动计划》 (以下简称 “BEPS行动计划”),旨在对OECD成员国和伙伴国税收优惠制度的潜在危害性进行审议,并将专利盒制度作为重点打击对象。2015年10月,第5项行动成果报告发布,要求各国依照 “关联法”对专利盒制度进行修订或废止,但BEPS行动计划对专利盒制度的约束和限制并没有抑制其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该制度的实施国数量和税制项数始终保持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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