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之于身:为政者的成功基石
——老子论官德修养
2021-05-13马平安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21年4期
关键词:老子
文_马平安
早在春秋末期,老子就很关注为政者的个人素质和政治修养,对为政者的政治行为规则进行了比较深入系统的思考与论述。老子认为,德道是对政道的补充,为政者素质和官德修养,不但关系到为政者个人能否有效地实现政治管理与社会治理,而且也关系到国家兴衰成败和民众利益得失。他希望为政者能够“道法自然”“尊道贵德”“致虚守静”,努力提高自己的个人素质和官德修养,为身、为家、为乡、为邦、为天下而“去甚、去奢、去泰”,不妄为、不乱为、不胡为,敢于担当,勇于承责,为君主分忧,为天下民众造福。老子的修养论主要集中在他所著的《道德经》一书中,其中“德”字出现41处,是老子政治理论体系的核心概念之一。老子所提倡的为政者修养,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孔德之容,唯道是从
老子认为,为政者实行有效政治管理,要有一个基本前提,就是要不断完善与治理国家相对应的为政者的个人道德与操守修养。他说:“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道德经·第五十四章》)为政的基础是什么?老子说,是修身,是为政者个人的道德涵养。它是从身到家,从家到乡,从乡到国,从国到天下,一环扣一环建立起来的一个系统的、比较完善的符合治理需要的德修体系。《道德经》一书中所阐释的“德”,就是要将“治道”落实到社会人生层面,成为为政者循道而行,为社会、为民众造福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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