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址区域实施应急预案可行性的分析方法研究
2021-05-12林晓晖
辐射防护通讯 2021年6期
林晓晖
(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宁德分站,福建 宁德,352100)
0 引言
核事故应急是核电厂纵深防御的最后一道屏障,为确保应急情况下有效保护工作人员、保护公众、保护环境,需在厂址选择阶段分析实施应急防护行动的可行性以及潜在薄弱环节,确定能否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作为判断所选的厂址能否可接受的条件之一。《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 002/01—2019)[1]要求,在核动力厂选址阶段应当确认在整个寿期内,在实施应急预案方面不存在不可克服的困难。进行核动力厂厂址选择的过程中,对执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应加以论证。不应当有可能妨碍该区域中居民的隐蔽或撤离,或者妨碍应急所需的场外服务机构进出的厂址条件。《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核电工程项目建设前期核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核应委〔2007〕6号)[2]要求:“在核电工程项目申报核准前,核电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应编制完成《核电厂址区域核应急方案》,在征询核电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审查。《核电厂址区域核应急方案》的内容包括厂址区域实施核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分析。本文介绍了核电厂厂址区域实施应急预案可行性分析的关注要素,实施隐蔽、撤离和食品饮用水控制可行性的分析方法,以期为今后核电厂址区域实施应急预案可行性分析评估工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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