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执法案例公布
2021-05-08
消防界(电子版) 2021年7期
据应急管理部网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应急管理部门深入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近日公布了杭州市和青岛市两起涉嫌危险作业罪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执法案例。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目前正处于爬坡过坎期,新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危险作业罪,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法规依据,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强调,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深入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努力提升安全生产执法质量,在精准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率上下功夫,突破安全监管执法瓶颈,坚决防控矿山、危化品、工贸、消防、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时隔几日,浙江省杭州市和山东省青岛市应急管理部门就分别通过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机制移送涉嫌危险作业罪的案件。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坚持“零容忍”态度,集中用力、高压严管,进一步严格和加强行刑衔接,强化与司法部门沟通协作,依法严惩安全生产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执法震慑力,实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
浙江杭州市案例
2021年3月8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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