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词精神指引方向 国旗飘扬汇聚力量 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委会 向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赠送国旗
2021-05-08
消防界(电子版) 2021年7期
关键词:队伍

日前,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向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赠送国旗仪式分别在“东极”抚远大队、“北极”漠河大队举行。这两面国旗分别于2019年11月9日、2020年11月9日在天安门广场升起的国旗,将在抚远和漠河大队荣誉室永久收藏。北京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二级巡视员郭文龙等一行四人,总队李大义副政委,总队政治部毕永军副主任,佳木斯、大兴安岭支队部分班子成员,抚远和漠河大队全体指战员参加仪式。
改制转隶以来,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应急管理部党委和消防救援局党委工作部署,聚力实现“转保争”总目标,戮力攻坚谋发展,提质强能促转型,圆满完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突、“三台连击”抗洪抢险、伊春尾矿库泄漏事故救援等急难险重任务,守住了队伍内部安全、社会面火灾防控的基本盘和基本面,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消防救援事业实现跨越发展。
赠旗仪式上,郭文龙同志代表管委会寄语消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国家的神圣象征。天安门广场升挂过的国旗具有唯一性,十分珍贵,是爱国主义教育的特殊载体。开展国旗教育,是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黑龙江省红色教育资源丰富,在重要训词精神和龙江“四大精神”引导下,龙江消防救援指战员高举旗帜、艰苦奋斗,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我们很受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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