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统筹发展和安全战略高度实施好生物安全法
2021-04-29
新华月报 2021年9期
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
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海星
生物安全法作为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是生物安全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成果。
这是一部高质量的法律,填补了我国国家法律制度体系的空白,进一步夯实了国家生物安全体系的基础。
今年4月15日,生物安全法正式实施,恰逢我国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充分凸显本法的特殊重要性,也为法律实施提供了重要契机。
生物安全关乎人民健康福祉、国家长治久安、民族永续发展,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核心利益,是维护国家安全必争必保的底线。
生物安全具有高度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要讲好用好这部法律,增强全民生物安全意识,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
要把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大原则贯穿生物安全法实施全过程。统筹发展和安全是生物安全法秉持的重大原则,明确写入了法律总则;法律还设专章明确国家生物安全能力建设重点方向,鼓励自主创新。当前,生命科学、生物技术、医药卫生领域的科技发展迅速,对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出了新课题。要通过实施生物安全法,将党中央确定的统筹发展和安全重大原则落到实处,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要把防范化解生物安全风险作为法律实施的主题主线。生物安全法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聚焦生物安全领域突出风险隐患,规定了11项重要制度,全链条构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是迄今为止生物安全领域最全面、最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政策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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