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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大坝安全群控的关键技术问题

2021-04-29杨海云陈安逸陈泽钦何金平

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2021年4期

杨海云,陈安逸,陈泽钦,何金平

(1.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福州350007;2.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武汉430072;3.武汉大学水资源与水电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430072)

0 引 言

根据2018年全国水利发展公报,截止2018年底,全国已建成各类水库98 822 座,水库总库容8 953 亿m3[1];其中,由国家能源局监管的水电站大坝接近600 座,装机容量占全国总装机的75%,水库库容占全国总库容的47%,囊括了全国坝高在200 m 及以上的特高坝[2]。因此,水电站大坝安全问题在坝工安全领域占有重要地位,水电站大坝及设施一旦破坏,将造成严重的后果[3]。

流域梯级开发是国内外水电开发的主要模式[4,5]。流域梯级开发具有水流利用充分、工程滚动开发、电力协同调度等多重优越性,在我国水电建设实践中已逐渐形成了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长江上游干流、澜沧江干流、乌江、怒江、南盘江及红水河、黄河上游及中游、湘西诸河、闽浙赣诸河、东北诸河等大型流域水电站开发基地。例如,金沙江干流规划了8 级梯级开发,雅砻江干流规划了11 级梯级开发,澜沧江干流规划了15级梯级开发等。即便是一些较小的流域或支流,也是主要采用梯级开发模式;例如,福建省主要分布有闽江、九龙江、汀江、穆阳溪、霍童溪等5 条流域,其中闽江流域及支流共布置了20 多座梯级水电站,分别表现为沙溪支流10 个梯级、金溪支流9 个梯级、尤溪支流4 个梯级、古田溪支流4 个梯级的梯级水电站开发模式。

电力生产企业是水电站大坝安全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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