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三点建议
2021-04-25郭纲
中国经济周刊 2021年7期
郭纲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提质增效之年。其中,中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举措,对于保障各地财政部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绩效水平等,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随着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的有序扩围、稳步增加以及常态化安排,笔者以地方基层财政部门的视角,就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提出三点参考性建议。
衔接地方预算
从直达资金的分配环节来看,中央财政直达资金计划盘子下达时间,宜同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时间相衔接。
就目前而言,中央财政直达资金下达时间与终端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时间尚不完全一致。
以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为例,县级基层财政部门收到上级相关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1月,此时县级地方政府2021年度的财政预算草案编制工作已經完成,并上报同级人大审议。
由于城乡义务教育是重要民生事项,县级政府财政在安排年度预算时必须而且已经优先足额保障。然而,为了满足中央财政直达资金专款专用,以及符合各类监督检查的要求,须将所收到的上级直达资金与本级财政预算已安排的、涉及所有义务制学校的经费进行调账。
这种账务调整和资金置换,一方面给县级财政部门和各相关预算单位带来大量的额外工作,另一方面又影响县级人大已经审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于每年6月30日前部署本行政区域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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