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战线制度及其效能:一个理论分析框架
2021-04-25商红日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商红日
(上海师范大学,上海200234)
一、统一战线制度:一种综合的国家制度
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理论界时常有“统一战线制度”的研究论题出现。2019年和2020年,中共中央分别以“决定”和“条例”两种不同规范形式确定了统一战线的制度形态:一是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本文下文简称《决定》);二是2020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发布了经过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本文下文简称《条例》)。在《决定》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爱国统一战线,构成了从总体到具体、从一般到特殊的逻辑,将爱国统一战线作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的一项制度纳入该制度体系中,清晰地表明了统一战线的制度属性及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总体中的层次定位。《条例》作为党内法规,对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作出规范,既对爱国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的实现指明了实践途径,也为爱国统一战线的执行确立了体制机制框架。如果说《决定》更加突出了爱国统一战线的政治性、权威性、根本规则性,则《条例》更加注重实践指导性、体制机制保障性以及工作约束性。
由上述分析可以进一步得出:第一,《决定》中的爱国统一战线具有国家制度的属性,而《条例》则具有党的工作制度的规范性;第二,作为一项国家制度,爱国统一战线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总体中的各项制度之间,具有体系性的逻辑关系和实践性的效能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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