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院前急救模式对急性冠脉综合征(ACS)患者的临床效果
2021-04-19陈堂凯罗瑞明周正文
中外医疗 2021年5期
陈堂凯,罗瑞明,周正文
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福建厦门 361021
急性冠脉综合征包括不稳定型心绞痛、急性ST 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急性非ST 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等[1-2]。急性冠脉综合征临床常表现出胸闷、胸痛等症状,会引发心力衰竭、心律失常,甚至还会出现猝死,对患者生活质量与生命均产生严重影响[3]。 如临床对急性冠脉综合征采用有效的急救干预, 会极大地降低病死率与并发症发生率,有效提高预后。 目前,院前急救是医务人员对患者采取的医疗急救行为,但在急救工作中,因急救现场条件不佳,再加上急救人员缺乏对病情的诊断,会导致患者错过最佳治疗时间与方式,因此,配合有效的院前急救模式非常重要[4]。 该次研究2017 年1 月—2019 年11 月研究时段内抽选的319 例急性冠脉综合征(ACS)患者,采用不同院前急救模式的临床应用效果进行评价,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方便选择该中心收治的319 例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作为研究对象, 根据分组依据 (不同的院前急救模式),将319 例患者分为对照组(159 例)和观察组(160例)。 对照组:男性、女性患者分别 89 例、70 例,年龄28~75 岁,平均年龄(51.58±10.69)岁。 观察组:男性、女性患者分别 92 例、68 例, 年龄 29~74 岁, 平均年龄(51.17±10.55)岁。对比两组患者基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诊断标准:参照急性冠脉综合征诊断标准,并经临床检查结果诊实。
纳入标准:符合诊断标准者;首次发病者;发病后第一时间接受治疗者; 患者家属知情, 且签署同意书者。 该研究获得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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