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弄明白离婚证、离婚裁判文书、离婚证明书
2021-04-18
分忧 2021年4期
案例:白律师陪同一名已经在法院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去办理离婚后的财产变更登记手续,在与对方当事人沟通的过程中,对方问:什么时候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看来对方当事人没有搞清楚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的区别。白律师说法,在其代理案件的过程中,有很多当事人也曾问,在法院离婚后需不需要再去民政局领离婚证?
而目前有部分法院在试行出具离婚证明书,这就更让部分当事人迷惑了。离婚证、离婚裁判文书、离婚证明书这三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点评: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一段婚姻关系结束时,一个人不可能既取得离婚证又取得离婚裁判文书,二者不可兼得。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打算离婚的男女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那么带上相关资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即解除,这就是登记离婚;另一种则是向法院起诉离婚,并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法院会向双方送达离婚的裁判文书。
这类裁判文书包括两种形式:
一是双方在离婚诉讼中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离婚的,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
二是双方不能调解离婚的,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法院会判决离婚,并出具离婚判决书。
无论法院出具的是調解书还是判决书,一旦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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