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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治性疾病多呈现“气虚毒损证”*

2021-04-17马莲王可彬吴圣贤

中医学报 2021年3期

马莲,王可彬,吴圣贤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北京 100700

中医病因学理论经历代医家不断总结完善,理论不断创新,内容不断丰富,研究发展中医病因学理论对认识、治疗疾病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毒邪”作为一种新的病因病机概念被多次提及,已成为中医学术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毒立论,根据毒邪的内涵、致病特点、病理状态,探讨人在气虚基础上的毒邪侵袭过程,提出“气虚毒损证”。气虚毒损证是在人体正气大虚的基础上,毒邪蕴结,积聚凝滞,损及脏腑经脉而致病,多见于各种疾病的终末阶段以及各类疾病的变证、坏证。临床以疾病慢性难愈性创面入手,探讨难治性疾病的共性病机及证候演变规律,验于临床,确有其效。现将“气虚毒损证”的理解浅述如下。

1 毒邪为病

1.1 “毒”与“毒邪”的内涵《说文解字》[1]载:“毒者,厚也。害人之艸,往往而生。从屮,从毒。”毒的本义为“对人体有严重损害、作用猛烈、使人痛苦的毒草”,核心含义为“破坏、酷烈”。中医学中,“毒”的概念有狭义、广义之分,广义之毒,泛指药物或药性(偏性、毒性、峻烈之性)、病因、病证名称、治法、方剂名称等;狭义之毒,主要是指毒邪,即病因之一。

毒,作为一种致病因素,其认识发源于《黄帝内经》。《素问·生气通天论》曰:“大风苛毒,弗之能害。”《素问·征四失论》亦有“忧患饮食之失节,起居之过度,或伤于毒”的记载。《素问·五常政大论》中有风寒暑湿燥火六淫酿而为毒,变化而为“寒毒”“湿毒”“热毒”“清毒”“燥毒”。以上均是病因学的一种概念,与发病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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