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防治化疗药物心脏毒性研究进展*
2021-04-17郭松霖乔元勋于淼薛一涛
郭松霖,乔元勋,于淼,薛一涛
1.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 济南 250000; 2.泰安市中医医院,山东 泰安 271000
近年来,肿瘤的临床治疗方法日趋丰富和发展,手术、放疗、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疗法使肿瘤患者的生存期进一步延长,但同时也产生了骨髓抑制、胃肠道毒性等多种毒副作用[1],其中化疗药物心脏毒性导致心力衰竭等心血管相关并发症发生,已经成为仅次于肿瘤本身的影响患者长期病死率的第二大病因[2]。心脏毒性是化疗最严重的毒副作用,其使得药物使用剂量受限,极大地限制了化疗药物的临床疗效和应用[3],因此,防治化疗药物的心脏毒性在临床上具有重要意义。
化疗药物在治疗肿瘤的同时,对于人体正常组织也有损伤,使得正气受损,中医上可将化疗药物产生的心脏毒性归属于“药毒”的范畴。化疗药物对肿瘤患者造成的心脏损伤,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心悸、气短、乏力等症状,与“心悸”“胸痹”等病证相关[4-5]。中医药防治化疗药物心脏毒性包括运用中药注射液、中药汤剂等,从整体观念出发,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辨证论治,选择适合的治疗方式和方药,在防治心脏毒性上具有巨大优势[6-8]。本文针对中医药防治化疗药物心脏毒性的研究进展进行综述,以期对临床合理用药及抗癌辅助药物的开发提供理论依据。
1 化疗药物心脏毒性
目前,化疗药物心脏毒性尚未有统一的定义。有学者将左心室射血分数(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LVEF)、充血性慢性心力衰竭(chronic heart failure,CHF)相关体征、心功能分级等作为观察心脏毒性的指标[9],但化疗药物心脏毒性不仅会引起LVEF降低、CHF相关体征产生、心功能下降等,化疗早期还会发生亚临床心血管损害等,故对于心脏毒性的定义仍需进一步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