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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六朝书法意象中的“意”

2021-04-16王中栋

文艺评论 2021年4期
关键词:书法主体

○王中栋

六朝时期,书法艺术不仅完成了书体的革新,而且出现了书法风格的多元景象,逐渐由崇尚古趣质朴,趋向于飘逸妍媚,从而使魏晋风度发挥到极致,进入了书法理论的自觉时代。这一时期的书家将追求精神自由的思想物化到了书法作品的笔墨线条中,主张以有形之象来传达无形之意,由此构成了六朝书法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应当说,“意”作为书法艺术的第一要素,既包含着丰富的审美内涵,又反映了书家特定的心理活动,乃是艺术构思和传达的根本动力,对书法意象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本文试图就此略作辨析。

一、“意”的内涵

“意”作为中国艺术理论的美学范畴,在不同语境中呈现出多重含义。《说文解字》曰:“意,志也。从心察言而知意也。”①从字意来看,“意”一般是指意向、意念和情感,是心之所向,具有强烈的主体色彩。在审美活动中,“意”超乎感性形象之外,可以把握到内在之神,使形与神交相融合,呈现出生命的节奏。《庄子·天道》云:“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②这里的“意”,既包括主体对自然物象的体认和感悟,也包括主体的审美情调和生命精神,体现了匠心独运的艺术创造。所以说,艺术作品中的“意”,乃是艺术家感物动情的产物,能够激发欣赏者的情感共鸣。

随着玄学的兴起,晋人思想得到了空前的解放,自由超然成为当时的审美风尚,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引发了士人对“意”的普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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