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齐下”追究日本排废国际责任(纵横)
2021-04-15刘丹
环球时报 2021-04-15
关键词:污染
刘丹
日本政府正式确定将福岛第一核电站核废水排放入海,这一决定引起国际舆论广泛关注和担忧。2011年福岛核事故是迄今全球发生的最严重核事故之一。福岛核废水排放对日本近海的污染毋庸置疑,而且随着海洋环流效应,也必将对东海、黄海和太平洋更广阔海域的环境带来危害。正因如此,向大海排放核废水,不只是日本的国内事项,更是国际社会的重大事项。
西方国家为何“集体沉默”
英美官方对日本福岛核废水排放的态度,虽和政治“选边站”有一定关联,但也和二战后发达国家核能军民利用的历史有关。
美国自1946年至1958年在马绍尔群岛进行数十次核试验,造成对太平洋岛屿及其海域的严重污染,却鲜少遭到国际社会的质疑和谴责;上世纪70年代,法国曾因在南太平洋上进行海上核试验,被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诉至国际法院;本世纪初,英国也曾因海底核废料问题被爱尔兰告到国际海洋法法庭。
这次日本强调计划排放的核废水为“净化水”,在国际场合展示其“无害”的数据信息,而国际原子能机构也对日本从五种排废方案中选择排入大海并无异议。究其原因,一是与核污染污水排放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科学证据存在紧密关联,而当前阶段,人类社会对核污染和排放的科学认识仍有不足。二是国际上还没有对核电站污水或废料的污染建立起强有力的约束机制。
日本核废水排放的国际责任
日本核废水排海行为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海洋环境保护与保全的一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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