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疆吏那彦宝西北边疆政治活动考述*
2021-04-15刘惠
西部蒙古论坛 2021年2期
刘 惠
(中国国家博物馆 北京 100006;中国社会科学院 古代史所 北京 100732)
[内容提要] 文章以清代疆吏那彦宝为研究对象,对其三次任职西北边疆的政治活动进行考述。嘉庆十五年(1810),那彦宝调任叶尔羌办事大臣期间查办三成增租案,解决地方弊政,规范回疆房产税的征收。道光三年(1823),那彦宝署理喀喇沙尔办事大臣,奏定蒙民贸易章程,解决蒙民贸易纠纷,维护蒙古生计。道光六年(1826)张格尔之乱期间,那彦宝先后任库车办事大臣、乌什办事大臣,帮同办理军需,剿办布鲁特。那彦宝任职西北的活动,从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维护了清朝的“大一统”格局,也彰显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不只取决于某些关键历史人物的重要作用,更取决于国家投入的长期人力资源成本,是无数的边臣疆吏以及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过程中,虽然关键历史人物会对历史走向产生重要影响,但也不应忽略非关键历史对国家“大一统”格局的构建与边疆民族发展作出的贡献,清代疆吏那彦宝即是其中一例。那彦宝(满文作“nayamboo”),姓章佳氏,清代大学士阿桂第二孙,嘉道时期著名疆臣那彦成堂兄,《清史列传》①那彦成编:《阿文成公年谱》卷31,续修四库全书影印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有传。那彦宝生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八月,历官满洲都统、兵部侍郎、云南巡抚等。在祖父阿桂的庇护下,那彦宝不仅成为嘉道时期的重要河臣,对清代永定河、黄河的治理有一定贡献,更是屡膺边务,在清代西北边疆治理中发挥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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