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正义感:基本内涵与内在价值
2021-04-15罗依平
理论探讨 2021年2期
关键词:心理
◎罗依平,孙 端,2
1.湘潭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湘潭411105;2.长沙师范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长沙400100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是实现我党“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保障。从理论上来看,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建设不仅需要法治手段,还需要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实施联动治理。从实践来看,目前公务员队伍建设仍不能满足新时代发展要求,其中一个重要表现是公务员“正义感退化”[1]。公务员正义感退化不仅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而且严重损害了干部队伍和政府形象。探讨公务员正义感的基本内涵,寻求公务员履行政府正义的相关理论依据,不仅能够为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提高公务员执行公共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而且能够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提升党和政府形象,增强政府公信力,树立一个正义的政府形象。
一、文献综述
有学者认为,公务员是指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人员;也有学者认为,公务员是依法定程序和方式任用的政府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这两个概念指出了公务员的某些特征,但是忽略了公务员的职责和义务。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2]。该法从职业、编制、工资福利来源等三个方面强调了公务员的构成要件,从学术角度来看还不够全面,这是因为在实践中,我国还有大量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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