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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唐代书家释亚栖《论书》考辨

2021-04-15熊俊屹

中国书画 2021年11期
关键词:陈思用笔文献

◇ 熊俊屹

释亚栖,洛阳人,生卒年不详,是晚唐著名的僧人书法家。他擅长草书,与同为晚唐僧人书家的䛒光齐名,惜无作品传世。后代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例如《宣和书谱》本传谓其“得张颠笔意”,因而“对殿庭草书,两赐紫袍”〔1〕,受到了不小的恩宠。然而同书在李霄远条下又谈道:“至于字法之坏,则实由亚栖……俗子之所深喜,而未免夫知书者之所病也。”〔2〕可谓贬斥至极。对此,北宋书家周越也有类似的看法,桑世昌《兰亭考》引用了《周子发帖》(即周越的法书)对亚栖的评价,曰:“盖草书法坏于亚栖也。”〔3〕这类评价与“两赐紫袍”的高超书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针对这样一位名声不小却备受争议的僧人书法家,学界的研究目前尚不够,因此有必要对其生平事迹及传世著述进行梳理和研究。

一、有关释亚栖《论书》的一般观点及问题的提出

笔者在此对释亚栖的书艺水平及书法风格不作过多的探讨,仅把着眼点聚焦在与之相关的书学理论文献上。在时下通行的书学文献选集《历代书法论文选》中,收录了一篇题为唐释亚栖的理论文章,名曰《论书》。其文曰:“凡书通即变。王变白云体,欧变右军体,柳变欧阳体,永禅师、褚遂良、颜真卿、李邕、虞世南等,并得书中法,后皆自变其体,以传后世,俱得垂名,若执法不变,纵能入石三分,亦被号为书奴,终非自立之体。是书家之大要。”〔4〕

此文篇幅虽然非常短小,但作为署名是中晚唐书家的少量存世文献之一,不少研究书法的学者都很重视。朱关田先生《中国书法史·隋唐五代卷》“佛教与书法”一节中称亚栖为“中晚唐以书名世,且具代表性”者之一,且在其生平介绍后提到他“存世有《论书》一篇”,并附载全文〔5〕。王镇远的《中国书法理论史》认为,释亚栖《论书》体现的观念继承了刘勰《文心雕龙·通变》与释皎然《诗式》中提倡创新、通变的创作倾向,这种创新意识“反映了禅家不立宗派、呵佛骂祖的精神,是与亚栖禅僧的身份密切相关的”。因此,王氏将亚栖及其他几位僧人书法家的理论归结为“继承了张旭、怀素以来书法表现自我的传统,力求以书道通于禅理……也可见禅风影响下的书论面貌”〔6〕。对此观点,甘中流在其《中国书法批评史》中也表示认同,并举了慧能《坛经》的一个例子,来证明释亚栖强调通变的观念是受了彼时禅宗思想的影响〔7〕。

如此看来,这篇释亚栖《论书》的来源及价值是被主流学界所认可的,可是当我们细细推究此文的文献来源时,却不得不对文章作者以及真伪情况产生质疑。

二、《论书》内容的最早出处及对相关质疑的讨论

这篇短文既不载于记述亚栖事迹最详的《宣和书谱》中,也不载于涉及亚栖事迹的南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及陈思《书小史》等文献里,更不载于以广博精到见长的北宋朱长文所撰《墨池编》中。其内容最早出自活跃在宋理宗时(1225—1264)的刻书家陈思编纂的《书苑菁华》一书。

《菁华》卷二载《张怀瓘论用笔十法》一文,于十条用笔方法之下,又另辟一段,引用了其他文献进行阐述。为了下文分析方便,不妨将宋刻本的此段全文录于兹:“《翰林密论》云:‘凡功书之门有十二种隐笔法,即是迟笔、疾笔、逆笔、顺笔、涩笔、倒笔、转笔、涡笔、提笔、啄笔、罨笔、䟐笔。并用笔生死之法,在于幽隐。迟笔法在于疾,疾笔法在于迟。逆入倒出,取势加功,诊候调停,偏宜寂静。其于得妙,须在功深,草草求玄,终难得也。凡书通则变者,则王变白云体,欧变右军体,柳变欧阳体。至于永禅师、禇遂良、颜真卿、李邕、虞世南等,并是书中得仙手,皆得法,后自变其体,以传后世,故俱得其名也。若执法不变,纵能入石三分,亦被号为奴书,终非自立之体,是书家之大要。’又《笔意》云:学书之难,神彩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便到古人。以斯而言,岂易多得。必使心忘于笔,手忘于书,心手遗情,书不忘想。要在求之不得,考之即彰也。”〔8〕

据此文,可以发现,所谓释亚栖的《论书》只是《翰林密论》中的一段文字,尽管两处文字存在小的差异,但内容十分逼似。而且,《翰林密论》中的文字看上去既与释亚栖毫无瓜葛,也没有独立成文。因为无论是引用《翰林密论》,还是下文所引用的《笔意》(即传王僧虔《笔意赞》),作者都会把篇目标出,不致混淆。如果《论书》的内容果真是一篇其他作者的独立文章,作者一定会标出篇目,以示区别,何况对方是晚唐大名鼎鼎的书家亚栖,断没有遗漏的可能。然而《翰林密论》一文已不可考,同卷中陈思收录了一篇佚名所作的《翰林密论二十四条用笔法》,文中却并没有张怀瓘所引用的段落。

假设《翰林密论》的内容另有所本,非著者原创,而此段为传张怀瓘《论用笔十法》中的引述,生活在盛唐时期的张怀瓘如何会引述晚唐人亚栖的文章,怎会提到柳公权?要么《论书》一文不可能出于亚栖之手,要么这篇《论用笔十法》本身就存在文献来源的问题。这里不得不提到此前学者对张怀瓘《论用笔十法》真伪问题的讨论,这样更有利于我们分析所谓释亚栖《论书》一文的来龙去脉。

这篇文章与同为传张怀瓘所作的《玉堂禁经》一样,聚讼已久。有些学者在论述张怀瓘书学思想时选择了避而不谈〔9〕,更多学者只从技法论的角度对其进行解读〔10〕,于真伪却不置一词。

《宣和书谱》卷十九有释亚栖的小传

宋本《书苑菁华》卷二《张怀瓘论用笔十法》

陈滞冬《中国书学论著提要》在对《论用笔十法》的内容进行概括后,提出了对文章的质疑:“本篇专论书法用笔……所论过于具体,与作者传世其他著作风格不类。后引《翰林密论》一段,举出‘十种隐笔法’,内容已出本篇之外,当为后人窜入。本篇真伪难定,文见宋陈思《书苑菁华》引。”〔11〕陈氏以文章内容及风格为推测真伪的依据,可是如何就能断言张怀瓘不会写作技法类的文章呢?如何就能以引文超出了正文的内容就断定为后人窜入?这些证据都具有弹性,因此陈氏也不得不感慨“真伪难定”。

对于陈氏的质疑,薛龙春给出了更细致的考证。其博论《张怀瓘书学著作考论》中《存疑、误传、伪托的张氏著作》一节说道:“南宋陈思《书苑菁华》卷二辑入《唐张怀瓘论用笔十法》,分偃仰向背、阴阳相应、鳞羽参差等十条论用笔方法,文笔不似张氏吐属。又‘随字转变’条下云:‘谓《兰亭》岁字,一笔作垂露,其下年字则变悬针。又其间一十八个之字各有别体。’在张氏的所有著作中,从未提及《兰亭》;张氏主张顺情而不违衷,对于悬针垂露之变换,决无如此拘泥之理;而十八之字之说,更显牵强。是篇末系《翰林密论》,文中竟有‘柳变欧阳体’云云,殊为可笑。盛唐人不应评述晩唐书家,何怀瓘先为公权预言?再则,白云先生教王羲之书法的故事乃属后世伪托,张氏著作中于此类伪托文字从不加以引用,何至于说出‘王变白云体’的话?此外,王僧虔《笔意赞》乃后人伪托,‘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便到古人’之语,出诸《墨池编》所收唐太宗《笔意论》,且张氏并不同意这样的说法,他主张‘唯观神采,不见字形’,不可能对此加以正面引述。是篇伪托时间当在晚唐至北宋间。”〔12〕

薛说以《论用笔十法》的文笔及观点不似张怀瓘,且时代存在错讹、处理文献存在粗疏等缺陷断定此文系唐末至北宋人伪托,确实比陈说更具有说服力。但是,除了引文所述书家的时代存在明显的错误外,其他依据如“文笔”“观点”都是具有弹性的,因此该文仍待考论。在这里,我们不可忽略余绍宋对《书苑菁华》一书的评价,余氏云:“此编则不问精粗美恶,一律采录……后之学者未加深察,以其必有所本,遂致所录伪书展转传播,数百年来鲜闻异论,是谬种之播传,未必非此编阶之厉也。”〔13〕这段话揭示了《书苑菁华》本身存在的文献问题。我们据此仍不能断言传张怀瓘《论用笔十法》全篇都是伪作,因为也可能经过了后人的改窜,但是此文作伪的可能性的确是比较高的。

笔者无意在此辨明《论用笔十法》的真伪,只是通过该文的疑点,我们更能确定以下事实,即假使张文为真,则所谓《论书》必不为释亚栖所作,若张文不真,则该内容与释亚栖亦无甚关联,至少在最早出现该文的南宋中晚期(《书苑菁华》成书的年代),《论书》中的内容仍与这位唐代僧人无关。

一般来说,伪书或伪文的制造总喜欢依傍于前代名贤,如果作伪者的时代流传有署名为释亚栖的理论文字,怎么可能故意抹去名家的姓名,附之于其他文章之中,这样做意义何在?假使《论书》是释亚栖久佚的遗文,而作伪者因为某种原因剥去了他的姓名,但为何该内容在南宋时仅见于陈思《书苑菁华》,而于此前和当时的书目中均不见任何相关的记述?这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因此,所谓释亚栖的《论书》大概率不会是其亲笔所作,而且在最初,《论书》的内容可能只是见载于已佚的《翰林密论》上的一段普通的技法论文字。

那么,既然所谓《论书》大概率不是释亚栖所作,也与之无关,为何两者之间会产生联系,两者之间又是怎样产生联系,并且使得后代许多文献的记载对“释亚栖作《论书》”深信不疑呢?这可能是由于后代学者对前代文献存在一些误读。限于相关材料的稀少,我们只能勾勒出一个大致的轮廓,并朝着合理的方向进行一定的推测。

三、“释亚栖《论书》”的出现及原因推测

自陈思《书苑菁华》之后,涉及所谓《论书》内容的文献便是元代郑枃《衍极》的刘有定注。与郑枃同郡且同时的刘有定有感于《衍极》原文过于简古,广为征引进行疏证,所征引者亦足称赅洽。其书及注大约作于延祐七年(1320)之前,因此书正文前有一篇元人李齐作的《衍极序》,落款时间为“延祐七年庚申秋九月”,便可推知,此书成书时间大概在陈思《书苑菁华》后六十年至百年。《衍极》卷四《古学篇》“二僧跚若后矣”句下有刘注曰:“释亚栖,洛阳人。尝对御草书,两赐紫袍。自云:‘凡书通即变,若执法不变,号为书奴。’”〔14〕这是笔者所见的将短文内容与释亚栖联系起来的第一篇文献。刘有定注必有所本,但注者没有交代此条的参考文献,就像余绍宋在《书画书录解题》中所批评的,“注中于出处,或出或不出,遂致旧说与自说猝难辨别,不知何以歧义至此”〔15〕。因此其来源不得而知。且注中所引并不是目前所见的《论书》全文,仅是短文中的三个短句组成的一句话。

在文献缺失的情况下,我们既不知道是否是刘有定根据此前某文献所记载的“释亚栖《论书》”全文,删削择其要而成了注中引的句子,也不能确定是否此前存在释亚栖的相关记载,即是载有其说过这一句话云云,而所谓《论书》,只不过是伪托者根据亚栖这一句话敷衍而成文。但是,我们如果考察刘有定《衍极注》的一般体例,会发现刘氏征引文献时,通常喜欢略而言之,有时不会照录全文。譬如《衍极》卷二《书要篇》于“萧相国、张留侯谈笔道,钟太傅著论,可谓格言矣”句下,有刘注云:“萧、张论笔,略曰:‘笔者意也,书者骨也,力也,通也,塞也,决也。’钟太傅《笔骨论》,略曰:‘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又《衍极》卷三《造书篇》于“语其细而遗其大,赵伯暐之《辨妄》所以作也”句下,有刘注云:“(孙过庭)撰《书谱》,自书之,其略曰:‘自汉魏以来,论书者多矣……’”〔16〕亦是概括而言的明证。因此,笔者更倾向于前一种推测,即刘有定根据所看到的题为“释亚栖《论书》”的前代文献,删削择要录于引文之中。

可是,刘氏所看到的前代文献很可能也是伪托的。余绍宋《书画书录解题》于《衍极》条下有云:“原书及注征引之书,六朝以前半出伪托,俱未能别择,又采石室素书、发墓破冢诸无稽之说,以炫神奇。”〔17〕陈滞冬《中国书学论著提要》亦同此说,对刘注的粗疏之处进行了批评〔18〕。笔者上文所举的“萧、张论笔”及“钟太傅《笔骨论》”,只要对文献的来源稍加考察,便可确定为伪托之作,而刘有定不能辨析,悉数载入注中。故刘注对于释亚栖这一条文献确实也有可能不辨真伪,见而采之,但无论真伪如何,所采者皆是有所本的。

《衍极》之后,元代苏霖编纂的《书法钩玄》卷二中明确有“释亚栖《论书》”一条,并于后载录所谓《论书》全文〔19〕,其内容几与通行本《书论选》上的《论书》文字完全一致。这是目前所见的将《论书》作为独立的一篇文章的开始。考《书法钩玄》大约成书于元统二年(1334),因苏霖于书前的《序》中交代了著书缘由,并于落款处写明了时间为“元统甲戌中元日”,故可推知其著书时间应为此前不久。苏书为前代书学相关文献的选集,又与《衍极注》成书时间相距不远,因此很可能他们所根据的《论书》是同一来源,只不过一为略而言之,一为全文照录。虽然我们不能找到二书所本的文献,总而言之,至少在元代时,释亚栖已与所谓《论书》的文章内容发生联系。

明万历刻本《衍极》

明王氏书苑本《书法钩玄》

另外,苏书所录文献的真伪也很成问题,这点不断受到后世学者的批评。如《四库全书总目》谓其:“略具梗概,未为该备。其去取亦未精审。”〔20〕余绍宋《书画书录解题》亦云:“是编盖仿《法书要录》《墨池编》《书苑菁华》而作,凡六十五篇。其所取材于三书外不多,既无一定义例,又不甚按时代为次,盖元时坊本也。其不知伪托,任意钞录,益无论矣。”〔21〕仔细查看苏书目录,的确会发现收录了许多已确定为伪托的文献,和《衍极注》一样,二书对真伪考辨的忽视直接使得后代的文献因袭而来,导致至今还有学者相信包括释亚栖《论书》在内的文章是可以信据的,此二书为此需要负一定责任。

四、明清文献中《论书》的因袭及伪托合理化

元代之后,关于所谓释亚栖《论书》的文献记载忽然多了起来,大抵是受到《衍极注》及《书法钩玄》的影响。虽然诸文献之间大体是陈陈相因,来回抄撮,鲜少有编撰者自己的考辨,但某些重要文献对所谓释亚栖《论书》的传播,使得此文的存在越来越被广泛接受。

在明代中后期,如嘉靖时书家陆深的《俨山外集》,万历年间彭大翼辑、张幼学增订的《山堂肆考》,唐顺之辑的《唐荆川先生稗编》等类书,均录有所谓的“释亚栖《论书》”一文,后二者虽为评价颇高的类书,然皆不加考辨。有趣的是,陆深《俨山外集》卷三十八《书辑上·典通》录之为:“凡书通即变,晋唐名书各变其体以传世,若徒执法,终非自立之体也。必也旁通点画之情,博究始终之理。”〔22〕似亦概括而言之,然“必也旁通点画之情,博究始终之理”一句,实是孙过庭《书谱》中语,不知为何乱入此段中,殊为乖谬,诚如余绍宋所言:“前三篇(《典通》为第二篇)摘抄前人所论六书及各体书笔论,摘抄前人所述笔法俱甚陋略……大抵皆习见之书,知其前列各书未曾一一遍引,特列之以炫其博耳。”〔23〕

到了清代,康熙时编纂的《渊鉴类函》及嘉庆时编纂的《全唐文》等大书均录有《论书》,显然是从前代文献中抄撮而来(如前者明言所录出于《山堂肆考》),这种官修大书使得伪托文献的传播更加广泛。除此之外,艺术类专门文献如冯武《书法正传》、倪涛《六艺之一录》等书中皆因循辑录此文。由于此二书名声亦不小,传播亦广,于是在书画家群体中也逐渐接受了所谓的“释亚栖《论书》”。因此,当代的某个通行选本对此文不能加以分辨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结语

综上所述,所谓释亚栖《论书》一文,大概率不是晚唐亚栖的亲笔,一开始也与亚栖无关,而应是南宋后期至元代中期的好事者因为某种缘由伪托于亚栖名下,经过元明清一些重要文献的传播,使得原本易辨的文献在后人眼中逐渐变得可信起来。

我们对书学文献进行辩伪,并不是要否认其文本存在的价值,譬如蔡邕《笔论》、卫夫人《笔阵图》等,虽然早已认定为伪作,但对于书法技法研究仍然具有指导意义。辨伪的目的在于知晓如何更加严谨地运用文献,如果确定了《论书》不可能产生于晚唐释亚栖之手,我们就没有理由将之置入“晚唐书论”或“禅风影响下的僧侣书论”等议题中进行探讨,而至少要放在《书苑菁华》的时代中加以考量。随着书法文献的研究愈加精细化,对于文献的整理、考辨必将会成为最基本的工作,在这个前提下,书法史的一切研究课题才能找到更加精确的深入途径,不至于落入牵强比附的误读中。

注释:

〔1〕佚名:《宣和书谱》,杭州: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9 年版,第174 页。

〔2〕同上,第167 页。

〔3〕桑世昌:《兰亭考》,长塘鲍氏刻知不足斋丛书本。

〔4〕释亚栖:《论书》,崔尔平编:《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年版,第297—298 页。

〔5〕详见朱关田:《中国书法史·隋唐五代卷》,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9 年版,第219—221 页。

〔6〕详见王镇远:《中国书法理论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年版,第124—125 页。

〔7〕详见甘中流:《中国书法批评史》,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16 年版,第182—183 页。

〔8〕张怀瓘:《论用笔十法》,陈思编纂:《书苑菁华》,宋刻本。

〔9〕如甘中流《中国书法批评史》,姜寿田《中国书法理论史》等。

〔10〕如王镇远《中国书法理论史》、梁晓军于首都师范大学完成的硕士论文《张怀瓘书学思想研究》、阮弦于广西师范大学完成的硕士论文《张怀瓘书法理论研究》等,都在没有对文献进行基本辨析的情况下便开始分析其书学思想。

〔11〕陈滞冬:《中国书学论著提要》,成都:成都出版社1990 年版,第45 页。

〔12〕薛龙春:《张怀瓘书学著作考论》,南京艺术学院2004 年博士学位论文,第21 页。

〔13〕余绍宋:《书画书录解题》,杭州: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2 年版,第627—628 页。

〔14〕〔16〕刘有定:《衍极注》,归安陆氏刻十万卷楼丛书本。

〔15〕〔17〕同〔13〕,第293 页。

〔18〕同〔11〕,第139 页。

〔19〕苏霖:《书法钩玄》,王氏书苑本。

〔20〕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65 年版,第974 页。

〔21〕同〔13〕,第629 页。

〔22〕陆深:《俨山外集》卷38《书辑上》,明嘉靖华亭陆楫刻本。

〔23〕同〔13〕,第66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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