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04-14宁政办202121
西宁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3期
宁政办〔2021〕21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3 月29 日
西宁市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地下空间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及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指导手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含城东区、城西区、城北区、城中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
法律、法规对国防、人民防空、防震减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情形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地下空间和单建地下空间。
结建地下空间是指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单建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利用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开发的地下空间视为单建地下空间。
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经依法批准建设,净高度大于2.2 米的地下建筑物所占封闭空间及其外围水平投影占地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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