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原特色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1-04-14青政办202120
西宁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3期
青政办〔2021〕20 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 号),推进我省高原特色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创建为契机,以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为目标,加快畜牧业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加强科技支撑、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强化动物防疫和加工流通建设,不断提升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高原特色现代生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围绕“生态青海、绿色农牧”,加快推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合理利用草地资源,坚定走人草畜协调平衡、生态生产生活共赢的绿色发展路子。
坚持市场主导。立足产业基础,把握省内、省外两个市场,尊重和发挥市场在特色畜牧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消除发展壁垒,蓄积内生动力,释放产业活力,提高产品竞争力,增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能力。
坚持防疫优先。始终将动物疫病防控作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和人畜共患病防治的“前沿关口”,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形成防控合力,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
坚持政策引领。围绕特色农牧业区域布局,落实畜牧业政策,强化政府对防灾减灾等重大公益性事务的支持,强化示范引领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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