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中的流量造假问题与治理
2021-04-13黄淼褚孝鹏
媒体融合新观察 2021年1期
黄淼 褚孝鹏
摘要:2020年被称为直播带货元年。但在其蓬勃发展之际,却屡屡出现流量造假等问题。本文通过围绕五类参与主体,即主播、MCN机构、平台、商家、消费者展开分析,探讨问题的表征与成因、社会影响以及相应治理建议。笔者观察发现,在直播带货的全环节中已经滋生了一套流量造假的闭环,营造出虚假繁荣的场景。笔者认为,为整治这一问题,促进直播带货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构建包括政府监管、主體自治、行业自律在内的社会共治格局。
关键词:直播带货 流量造假 电商平台 主播
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直播电商满足了物质消费和精神娱乐的双重需求。疫情之后,电商直播又成为助力复工复产、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引擎。2020年的“双十一”当日,近3亿用户使淘宝直播的GMV同比翻一番。[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为5.62亿,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达3.09亿。但电商直播的野蛮生长也暴露出诸多问题。2020年前三季度,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直播”相关投诉举报2.19万件,同比增长479.60%,其中“直播带货”诉求占比近六成。[2]“双十一”之后,“汪涵、李雪琴、李佳琦直播带货被中消协点名”的话题引发关注,而电商直播的刷单灰色产业链已成为业内默认的事实。本文将针对直播带货中的流量造假问题,围绕五类参与主体(主播、MCN机构、平台、商家、用户/消费者)展开分析,探讨问题的表征与成因、社会影响以及相应治理建议。
一、流量造假的表征与成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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