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香港修訂公職條例 英國政客火中取栗

2021-04-13譚志強

澳门月刊 2021年3期
关键词:中華特區英國

譚志強

前 言

2月23日,香港特區政府公佈《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內容,以完善公職人員宣誓安排,進一步確立“愛國者治港”的基本原則。條例草案提出6項具體建議,包括:(1)加入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準則,設立正面及負面清單,令該法定要求更加清晰;(2)引入區議員須宣誓的規定,有關要求與公職人員一致;(3)加入具體宣誓要求及忽略誓言的法律後果;(4)訂明違反誓言人士喪失議席的處理機制;(5)監誓人由行政長官或其授權人士擔任;(6)因拒絕宣誓、虛假宣誓或作出違誓行為而被取消議員資格的人士,5年內不得參選。

香港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表示,此次修訂公職條例,目的是準確落實基本法104條的法定要求和全國人大就其的解釋,履行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進一步確立“愛國者治港”的基本原則,有利於“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有關條例草案將於2月26日刊憲,3月17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港澳辦公布

“愛國者治港”原則

2月22日,北京全國港澳研究會舉行網上研討會:“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落實‘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專題研討會,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強調,“愛國者治港”是推進“一國兩制”事業的時代呼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機構的組成人員以及重要法定機構的負責人等,都必須由真正的愛國者擔任。

夏寶龍為“愛國者治港”定下三大標準:第一是愛國者必然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不從事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的活動,這是對愛國者最低標準,攻擊中央、公開宣揚“港獨”主張、乞求外國對華對港制裁施壓等,無疑不是愛國者。第二是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區憲制秩序,不能損害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制度;第三是全力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強調“攬炒派”不在愛國者之列。

不但如此,夏寶龍還列出5個原則,確保香港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此即:第一,必須嚴格依照(大陸)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辦事。第二,必須尊重大陸中央的主導權。第三,必須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第四,必須落實行政主導體制。第五,必須有健全的制度保障。

總而言之,這是夏寶龍上任後首次的公開發言,內容是為“愛國者治港”原則定調。香港特區政府的修例,禁止“反中亂港份子”(俗稱“黃絲”),只不過是此項對港收緊政策的落實而已。

要怪就怪

英國政客挑撥離間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國針對香港選舉的種種措施,都與英國政客站在美國旁邊,支持美國去圍堵中國,於最近幾年以來,不斷通過香港的“黃絲”(反中亂港人士,其中不少是持有BNO護照者)去挑撥離間,火中取栗的種種措施有關。

例如,英國政府在2020年9月22日更新“英國國民(海外)”(簡稱BNO)護照簽證“Hong Kong BN(O)Visa”LOTR部分的條款,在2021年簽證生效前,可以提前透過“Leave Outside The Rules”(LOTR),即擁有“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港人前往英國居留、讀書及工作。

英國此舉是表面示好,暗底裡還有“抽光”香港人才和資金,搶人搶錢,以圖利自己的“暗黑”動機。

例如,依照英國的5+1方程式,如東1個香港家庭,以平均4人計算,估計每年花費至少約港幣100萬元,5年即是500萬港元,要先在英國住5年,才有資格申請英國本土護照,1年後才知道是否批准。萬一英國政府到時不批准入籍,這個香港家庭“半天吊”,不上不下,怎麼辦?

再者,香港家庭即使申請成功,在英國住6年,估計至少要花費600萬港元,目前香港具BNO資格者至少有350萬人,只要其中有10萬個家庭(40萬人)申請,便是600億港元,無本生意(空手套白狼),莫過於此。然而,橋段不怕舊,最緊要有人接受,不少香港人早被英國、美國及香港的“黃媒”洗腦多年,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和不少“藍絲”(親中愛國者)的言行又實在太過“惡形惡狀”,才導致很多香港人會相信英國“一片好心”,紛紛申請英籍。

依法言法,根據1984年九月中國和英國簽署的《有關香港前途的聯合聲明》的備忘錄(英方):“凡根據聯合王國實行的法律,在1997年6月30日由於同香港的關係為英國屬土公民者,從1997年7月1日起,不再是英國屬土公民,但將有資格保留某種適當地位,使其可繼續使用聯合王國政府簽發的護照,而不賦予在聯合王國的居留權。取得這種地位的人,必須為持有在1997年7月1日以前簽發的該種英國護照或包括在該種護照上的人,但1997年7月1日或該日以後、1997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有資格的人,可在1997年12月31日截止的期間內取得該種護照或包括在該種護照上。”和備忘錄(中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收到了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1984年12月19日的備忘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所有香港中國同胞,不論其是否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都是中國公民。考慮到香港的歷史背景和現實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自1997年7月1日起,允許原被稱為‘英國屬土公民的香港中國公民使用由聯合王國政府簽發的旅行證件去其他國家和地區旅行。上述中國公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因其持有上述英國旅行證件而享受英國的領事保護的權利。”

後來,中國於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在1996年5月15日通過《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在其第2段規定:“所有香港中國同胞,不論其是否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或者‘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都是中國公民。自1997年7月1日起,上述中國公民可繼續使用英國政府簽發的有效旅行證件去其他國家或地區旅行,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不得因持有上述英國旅行證件而享有英國的領事保護的權利”,重申了此項原則。

綜合言之,當時中英雙方達成的共識或默契,都是不應給予BNO持有人英國居留權的,英國對中國宣示“香港華人在中國地區,首先是中國公民”的原則,也從來沒有抗議過。然而,英國最近卻公開地破壞了這項共識默契,企圖“搶人搶錢”,“掏空香港”。

故此,2021年2月1日LOTR簽證生效日前夕,中國政府宣佈不再承認BNO為有效旅行證件,令該證件在中國有效管轄範圍,包括大陸、香港、澳門,在中國註冊登記之公司、航空器、船舶等等之內,統統失效,以作反擊,亦屬理所當然。現在進一步剝奪“黃絲”的參政權,只是進一步擴大反擊範圍而已。

總 結

究竟此次中英衝突所造成的對港政策收緊,誰是誰非?本人認為,對大多數港人來說,在國籍問題上,這是“遲來的正義”",英國政府只不過是將1980年通過修改“國籍令”所剝奪的原香港“英國屬土公民”(BDTC)的“居英權”,在40年後“歸還”香港人,再趁機“搶人搶錢”,如此而已。

最近北京當局的一連串對港收緊措施,其實首先是英國違背以前“不給予BNO人士居英權”的承諾,為“黃絲‘的合法參政後,即使搞亂香港,開了一道可以隨時走佬的“後門”所引起的;“先撩者賤,打死無怨”,北京當局雷霆萬鈞地圍剿“黃絲”,是很正常的。

總而言之,唯一令人擔心的是,今次中方的全力反擊,由於英資早已撤退多年,一定打不到英國的任何皮毛,最多只會打到一些本地香港華人(包括支持中國的香港建制派、在港大型中資企業等等),自傷三千,也不知道能夠殺敵多少就是。

對澳門來說,葡萄牙政府就相當英明,在“12門徒偷渡案”中,葡國領事便率先表示,根據《中葡聯合聲明》,“葡籍港澳華人”在中國地區之內就優先是“中國公民”,一旦被捕,葡國不會為被捕人士提供任何外交保護。葡萄牙來中國打混了500多年,最先來,最後走,全身而退,肚滿腸肥,今天也不淌美國發起的“圍堵中國”這潭混水,看來還是比較有政治智慧的。

(本文作者是臺北市政治大學法學博士,曾經從事國際與大中華地區新聞工作30年以上。)

猜你喜欢

中華特區英國
中華文明的“高潮”
张文华
中华
中华谣
全球新增绿化四分之一来自中国
名言名句
小世界
名言名句